「薪資損失你公司付了,所以我們保險公司不賠」4車禍案例看穿理賠員如何拗「拒賠」,討回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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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遇到理賠刁難時該如何是好?

上訴四點是較常見的調解時產險理賠刁難的,然而遇到理賠刁難,主張後理賠仍不理睬時該怎麼辦呢?

通常車禍調解時遇到理賠刁難,可分成下面兩種情形:

1.被對方理賠刁難

當被對方理賠刁難時,依照上述法源依據或過往的判決可向理賠主張,理賠仍不理睬時,建議可以改向其主管聯繫說明狀況主張、或者直接提告。另外,可靠著一些談判的技巧(如:拉攏對方肇事者,向其理賠施壓等…),本篇針對談判技巧這部分不多贅述。

2.自己理賠刁難對方

很多人覺得調解時自己的理賠刁難對方,與自己並無牽連,但其實這樣的認知是有問題的。假設今天是個有造成對方體傷的車禍,我方理賠故意不時的刁難對方的請求,導致和解破裂,很容易造成對方直接向我方提告過失傷害(俗稱的刑壓民),事件就會變得較為複雜。

假設上了法院,最後依舊沒有和解,法官在判我方有過失傷害的情況下,雖然民事的部分保險公司會代為賠償;但刑事的判決,易科罰金仍是我方需要負擔的。

所以假設遇到我方理賠刻意刁難對方的話,建議此時您需要站出來要求自己的理賠人員不應故意刁難對方,必要時可向自己的產險公司申訴該理賠人員,要求理賠人員若不改善理賠態度,則向金融評議中心提起申訴。

不過,假設對方請求皆不合理,且經理賠人員說明後對方仍依舊堅持不合理的求償,這種狀況則另當別論(畢竟問題出在對方,而非理賠人員)。

四、結論

大多數的車險理賠人員在調解時多是站在受害者的角度,協助雙方達成和解,僅少數理賠會刻意刁難受害者。

此篇主要是針對「為了省事而使用話術的理賠」時,消費者可行的應對,並提供說明及法院判決做為參考。

但最佳的方式就是,車禍調解時帶著一位有基本民事侵權概念的朋友或自己進修,以防遇到少數偷吃步的理賠人員而喪失自己的權益。

車禍調解,事態百樣。僅希望多一篇分享,能讓更多民眾重視自身權益,以上資訊僅供參考,結果不代表適用每一項車禍調解。

註1:遭受損害後,應彌補將其損害補償回原本無損害的狀況。

本文獲「保險白話文」授權轉載,原文:【實務】車禍調解常見刁難與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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