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 3:當包租公(婆)
如果已經有房子的人,能將房屋的一部分或全部轉租,就可以為自己每個月帶來固定的現金流,減輕房貸的負擔、降低居住費用比例,有時甚至還能賺錢!
如果每持有 1 間房子,扣掉貸款和各種花費之後,每個月都可以為自己帶來 1.5 萬的淨現金流,這種「賺錢」的房子當然是多多益善!持有個 6 間,每個月就有 9 萬現金流了!
至於房屋的頭期款哪裡來呢?大部分的人第一間房子的頭期款來源,通常是家人資助、自己工作兼職存下來,以及投資所得。
有的人還有比較「進階版」的籌款方式:「募資」,這需要比較專業的選擇標的和管理房地產的知識,並提出完整的企劃書向金主募款,當然未來的房屋收益,也要付給這些出資的金主一部分。
不過,想當包租公、包租婆的人要特別注意:目前因為房價太高導致房租的收益很低(尤其是台北市),如果這 1、2 年買新成屋來出租,房租收益率恐怕只有 2 % 左右,不太划算!
所以最好還是多年前買的房子拿來出租,收益率比較漂亮。而有一些方法也可以拉高總體的租金,如分隔雅房、套房出租,或是往中南部學區附近找標的,有時也會意外地找到不錯的標的,若再加上花一些小錢整修之後,整體租金報酬率會提升不少!
方法 4:當二房東
「二房東」,顧名思義就是房子不是自己的,但是他先向「大房東」租屋,然後再轉手分租房子的一部分或全部給別人。
我國法令中,除非原房東在契約中有註記「不得轉租」,否則轉租是合法的。
不過為了長久經營起見,我覺得二房東最好不要瞞著原本的大房東自行出租,在取得大房東同意之後,再把房子轉租出去更恰當、也更有保障(以防房東不久後收回房子)。
當「二房東」如果標的選得好,是蠻有利潤的。像新聞前一陣子報導:大房東狀告二房東私下出租房屋(因為合約中有註明「不得轉租」),而這個二房東以每月 7 萬元為代價租下 3 層樓的房子後,連帶騎樓分開轉租給別人,每個月收到的租金居然高達 12 萬元,套利 5 萬元!
當然想當「二房東」,也必需具備很多知識,像標的選擇、與大房東訂定契約的細項、房客的管理、房屋的維修、投資與報酬率的計算等。
結論
我們整理以上的方法如下:
每一種方法,都有適合和不適合執行的人。所以每個人要依據自己的情況,來做最適合自己的選擇喔!
本文獲艾蜜莉授權轉載,原文:薪水不漲房價貴鬆鬆, 4 招降低「住」的費用!
作者簡介_艾蜜莉
1982年生,考過公職也當過上班族,曾擔任金融研究員。大學畢業後積極自學投資理財方法,2008年開始投入股市,用自創估價法,鎖定股價被低估、年年配發股息的穩健公司買進,將180萬元本金滾成425萬元資產,實現了人生第一階段的財務自由目標。
著作:《小資女艾蜜莉:我的資產翻倍存股筆記》、《艾蜜莉教你自動化存股小資也能年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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