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實用!家有嬰幼兒,優先考慮這4種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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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爸媽愛子心切,總想給予小孩多一點的保障,但嬰幼兒投保要注意的事情,你都清楚了嗎?

◎投保限制與保障範圍

嬰幼兒可在出生後,投保「一般醫療險種」,針對新生兒,保險公司通常規定出生十五天後或提供身分證號就可以投保,但要注意先天性外觀可見之畸形不在保障範圍內。

若擔心出生後到投保期間的空窗期,可考慮「嬰兒險」此類險種要在規定的懷孕週數內購買,且在「生產後、且存活滿天數後」才得以理賠(依各家保險條款),針對嬰幼兒先天性疾病給予保障,但要注意條款中涵蓋哪些先天性疾病。

要注意的還有,各家保險公司對嬰幼兒的投保限制條件,如週數、出生時的體重、早產兒等,可能會有延後投保的情況,例如有的規定出生體重少於1,500公克的早產兒,就需滿兩歲才得以投保(依各家保險公司規定)。

◎投保的時間點

一般來說,嬰幼兒的保費會比大人來得便宜,但有些險種的零歲保費會比一歲來得貴,甚至五歲前的保費亦會比六歲來得貴,許多爸媽可能會因此讓小孩晚點投保,但其實保費會這樣設計的原因,是因為那時候嬰幼兒的抵抗力弱,罹患疾病的風險較高,因此這段時間的保費會較貴。

若確定要為小孩投保,卻因為保費而延後投保,這半年的時間若不幸生病,都將列為既往症,可能會以除外、加費等方式批註承保,甚至是延期承保(例如要求觀察半年或一年等),再加上一些像是「醫療險」「重疾險」的等待期,如此一來,承擔風險的時間又增加了,因此,若確定要替小孩投保的爸媽,建議可以盡早投保。

◎15歲前身故不給付身故保險金

為了避免道德風險,於民國99年,保險法第107條修法規定未滿15足歲的被保人,若不幸於15歲之前身故,保險公司是不能給付身故保險金,而是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費,或是返還投資型保險專設帳戶之帳戶價值。

◎投保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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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統計,101年的1到14歲第一名死因為事故傷害(23.1%),雖然15歲前不給付身故理賠金,但顯示孩童發生之意外比例高,投保的建議如下:

1、意外險及燒燙傷醫療:
根據中華民國兒童燙傷基金會資料顯示,嬰幼兒是燒燙傷的高比例危險群,建議能考慮意外險及燒燙傷醫療。

2、重大疾病險或是一次性給付的癌症險:
惡性腫瘤則是第二名死因(18.1%),像嬰幼兒常見的神經母細胞性癌症、骨癌等,建議能考慮。

3、殘廢險
由於殘廢險包含意外或疾病致殘,亦可考慮此險種來補強。

4、實支實付型醫療險
一般嬰幼兒的免疫系統較弱,大小病容易上身,擔心住院花費可考慮實支實付型醫療險

嬰幼兒的醫藥費對父母來說,雖然是一筆不小的負擔,但835小編提醒,身為家中經濟支柱的父母親,自身保障要先做足,如此,自己若不幸發生狀況,才能給予孩子最實質的保障;在自身保障足夠的情況下,若有多餘的預算,再來考慮嬰幼兒保險才是較適當的做法。

本文獲「保險e聊站」授權轉載,原文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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