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屋簽「一般委託」好還是「專任委託」好?房仲真心話:白癡才選這一個

房市觀察逾10年,身邊友人從房仲、代銷、銀行、代書、包租、代管、建商、設計師、租賃住宅管理人員、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不動產估價師到投資客、二胎業者都有。看著在房市裡默默耕耘的朋友們,一直覺得因買不起或誤解而仇房的人很可憐,願以支筆,拉近兩端不對等的資訊。著有《房市神秘客帶你看穿不動產裡的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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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這哥嫂是聰明的,房子也八成老早決定是要賣給自家人的。你也知道,就算別人出價比較高,但除非價格真的是離譜到不行,不然自己人還是會有長輩的關心,哪有自己妹妹不賣,賣給外人的道理。但藉由房仲的「推一把」,他們讓自家人也出到了「合理價」。兩家歡喜,皆大圓滿。

二.這委託她只簽給了一般委託,簽給了很多家的房仲。一來各家店搶業績,帶看量拉到最大;二來私下賣屋給自己的買方,不違約,雖然各家房仲白忙一場,但也只能摸摸鼻子,為人作嫁。

所以你說,一般委託和專任委託哪個比較好?我老實告訴你:這個問題如果你去問房仲,每個房仲一定都跟你說專委比較好,但如果你問他賣房子自己會選哪一種?交情夠深,他可能就會跟你老實說,白癡才會選專任委託。

只要為了成交,會來跟屋主議價(要求降價),那可不論是簽給一家房仲,還是多家房仲,都會碰到的事,沒有什麼獨家代理,房仲就不會要求你降價,價格比較能夠守住的道理。除非你是賣好玩,喜歡高高出個天價,看哪個傻蛋路過被雷劈中,否則你真心想賣,市場的規矩,要屋主降價買方抬價,那是躲不了的。

至於全力服務這檔事就更好笑了,有競爭對手和沒競爭對手,你覺得是哪一種服務會比較好?手上資源又會比較多呢?

最後說到,簽給一家,應酬的人比較少,不麻煩?其實這個呀!記著一句話,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縫,消息只要能出去,其他家房仲想辦法來找你簽下委託,那只是早晚的事。到時,你才是真正的每天在「應酬」呀!

結論,除非真的私底下有關係沒關係(有什麼親戚、朋友、同事等需要給「自己人」面子的關係),或者你已經買賣多次,和某位房仲培養了堅深情誼,非君莫屬。不然,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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