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婚不生已經成為一種生活型態,當發生繼承時,通常父母親都已經不在人世,因為沒有小孩,所以依照民法第1138條規定,由被繼承人的兄弟
邇來不動產詐騙事件橫行,讓許多賣方辦理買賣契約簽約時,擔心受怕,即使透過知名加盟店成交的案件,也是有所顧慮,讓第一線的我們深感難為
李媽媽的少女時代是在兄弟姊妹眾多的環境中度過的。那時,她常看見父母為了生計愁眉不展,這讓她與先生婚後便下定決心,要靠雙手打拚出不為
00919的規模正式突破4,000億,這件事本身就很值得拿出來聊。因為這不是在多頭一路順風時衝出來的數字,而是在市場震盪、情緒反覆
民法第1138條第3款兄弟姐妹相互間有繼承權,如果父母親都往生了,對於已婚不生的個案,遇到先生往生,配偶和大小叔、大小姑間,共同繼
釐清民法「法定繼承人順位表」,配偶為當然繼承人首先必須先釐清誰是法律上的「繼承人」至關重要。民法第1138條規定,除配偶外,依序為
「吳律師,我可以請教一個很現實的問題嗎?」剛在我面前坐下的陳太太,60歲上下,穿著整潔,說話很有禮貌,但語氣裡藏著一絲不安。她微微
70歲左右的張阿姨,虛弱地推開律師事務所會議室的大門,緩慢地坐下,眼神裡帶著無助與緊張。「張阿姨您好,您今天來,是希望我怎麼幫您呢
「王先生您好,這邊請坐。請問這位是媽媽嗎?」我望著面前坐下來的這對老人與中年男子,阿嬤看起來約莫80歲,一臉慈祥又略帶拘謹,正在找
當繼承發生時,配偶是當然繼承人,小孩是第一順位繼承人,所以,由配偶和小孩之間分配被繼承人的遺產。無論是均分繼承或是協議分割,總是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