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部分負擔上限
由於住院是依比率給付,避免民眾負擔過重,因此每一年度,健保針對「急性病房30日內」以及「慢性病房180日內」的「住院部分負擔」設有金額上限。
以106年度為例:
1.「每次」的住院部分負擔上限為37,000元
以小華為例,於病房住院7天,此次急性住院期間的醫療費為400,000元,健保給付九成,剩下一成的部分負擔費為400,000 x 10% = 40,000元,於隔年可申請核退3,000元(40,000 - 37,000)。
2.「全年度」的住院部分負擔上限為62,000元
以阿花為例,今年總共進出醫院三次,每次住院部分負擔費在10,000~30,000元不等,三次的住院部分負擔費共為55,000元,沒有超過負擔上限,因此不能申請核退。
要注意部分負擔費是指「健保給付」的費用,自費並不認列在內,如病房差額費、掛號費等。
核退方式
住院部分負擔金額超過上限者,健保署會於隔年發函通知,而民眾必須於6月30日前,向健保署申請核退。
申請時必須檢附:
1.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
2.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費用明細。
3.若無法提出收據正本,可持蓋有原醫療機構證明與原本相符的影本,且必須出具無法提出正本之原因聲明書。
835小編提醒,健保針對一些特殊身分的人,有給予部分負擔全免的福利唷,例如3歲以下的兒童,或是有重大傷病卡的人。
本文獲「保險e聊站」授權轉載,原文:在國內住院健保還可以退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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