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險不是買了就好!檢查一下,如果沒有這5項保障,小心有保等於沒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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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癌症險沒有理賠上限,通常是在2007年以前投保的。不管是主約或是附約,通常保障包含以下項目:初次罹癌保險金、住院日額保險金、外科手術費保險金、化學/放射線治療費用、骨髓移植手術或義乳重建手術保險金、癌症身故保險金。

但是,不一定會包含以下項目:出院療養金、門診手術保險金、安寧病房保險金、癌症相關併發症保險金、豁免保費。如果這5個保障統統都包含,恭喜你,這張保單千萬不能停繳或解約,因為現在根本就買不到了,而且保費會更貴!如果未包含,建議應找涵蓋上述5種理賠項目的保單補強。

步驟3》 善用2做法,強化理賠項目完整度

如果你的癌症險保障內容僅包含步驟2所列舉的前6項,或是未囊括步驟2所列保障項目,那代表保障內容還不夠。現階段你有兩個做法:

一是確認有無投保實支實付醫療險,如果癌症險保障不足,但有實支實付醫療險仍可以補強住院醫療費用(俗稱「雜費」)的缺口。因此首要之務要先看自己是否已投保實支實付醫療險,尚未投保者優先投保。如果已投保,則再針對現有癌症險欠缺的理賠項目進行補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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