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擁有癌症家族病史,也聽到親戚因為罹癌治療中,更覺得自己要在癌症保險上做好規劃。小明將這樣的疑慮告訴幫他規劃保險的業務,業務跟小明說:「除了癌症險可以理賠癌症之外,其實重疾險也能理賠癌症唷!」
癌症險及重疾險除了保障範圍都有癌症之外,他們彼此之間有什麼差異?選購時又該有什麼考量呢?
【保障內容】
除了一般常見的癌症險,能夠用來轉嫁罹癌後的醫療花費外,其實重大疾病險也能夠用來轉嫁這樣的風險。重大疾病險,常見的理賠七大項,其中一項為癌症。兩者各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其保障內容亦有不同。
癌症險
傳統型的癌症險,要符合下列兩個條件,才得以申請保險金:
1、符合「罹患癌症」的定義:一些癌症險並不保障原位癌或併發症(編按:原位癌,就是指第零期的初期癌症)。
2、符合「理賠項目」:常見的理賠項目有,初次罹癌保險金、癌症住院醫療、癌症手術保險金、化療或放射治療保險金等等。因此,若隨著醫療的進步,患者只需口服藥錠而不必住院,便可能面臨無法理賠的狀況。
目前也有一次性給付的癌症險,主要的理賠項目為初次罹癌保險金,便能避免上述問題,可自行運用,不受條款治療限制。
重大疾病險
重大疾病險常見的七項疾病中,癌症的理賠率是最高的。在符合重大疾病險中癌症的定義後,即可申請癌症保險金,與癌症險不同的是,其理賠範圍並不包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