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車禍竟被獅子大開口!撞到業務要賠他工作獎金嗎?專業律師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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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車禍竟被獅子大開口!撞到業務要賠他工作獎金嗎?專業律師這樣說...

車禍 強制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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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雨路滑,時常下雨的台灣,車禍發生的機率也會自然增加。

若是不幸發生車禍,在拿到初判表或相關的交通事務鑑定報告以後(要怎麼取得?請看:【民事法】判斷車禍肇事責任歸屬的必備表格

假設自己的確是有過失的肇事者,依照民法損害賠償的精神,難免就要對被害人損害賠償。

實際狀況下的賠償項目會有所不同,包含財物損失、人身健康損失等等。當中有一大類是與工作有關的「不能工作之損失」或「勞動力減損」的損害賠償。

關於不能工作之損失
有時候受傷需要一段時間修養,修養期間難免無法工作,這時候傷者要求賠償不能工作之損失,是合理的。概念上,因為車禍而不能工作,這即有機會算是所謂的「預期的所失利益」,但這命題只在於發生事故當下,被害人確實有職業、有工作。如果傷者被撞的時候是「待業中」或「無業」,那這時候被害人想要主張「不能工作之損失」,就是不合理的。

至於不能工作之損失中,常會有爭議的是「關於薪資計算」。如果傷者是固定薪水,則爭執空間有限;但如果傷者的月薪並非是固定薪資(也就是傷者是從事類似業務類型的),這時關於薪資的計算方式、數額,則可以多加琢磨,甚至進行爭執。在法院上審理實務中,也存在參考政府頒定之最低基本薪資進行裁判的案例。

所以如果傷者不當加計獎金等等,這時候就有機會可以主張剔除。

關於勞動力減損
允許傷者請求勞動力減損,主要是傷者因車禍承受無法回復的永久性傷殘。這種傷害會使傷者的勞動能力嚴重減損,將來因此可能喪失謀生能力。為了保障傷者往後的生活,因而使其可請求此項目。

勞動力減損的程度不是可以傷者自己喊的,是要經過專業的醫療機構判定傷害是否「不可能回復」、「影響程度或期間多久」、「認定依據」等要素。另外損害也要與車禍的事故存在關聯。計算請求數額,則是以事故發生時點後至法定退休年齡作為期間。數額基礎之計算,如果傷者無法證明將來收入的程度,則法院通常會以最低基本工資核算。

上述這些要素,在訴訟上都是可以作為爭執的理由,也就是「傷害『非』不可能回復」、「傷害跟事故無關聯」、「未來影響程度低」等等的,如果妥善運用這些主張,也是能狠狠地拔除獅子牙。

本文獲「厝邊好律師」授權轉載,原文:【民事法】小車禍被獅子大開口怎辦?-工作損失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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