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星巴克買一送一多花2小時,不值得?只要能帶來快樂,「浪費」也是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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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都決定要花錢消費了,何不當個愜意的消費者,卻反而去浪費時間,又省不到什麼錢,可以說,在我的「理性」思考架構下,他們的行為是「不理性」的。

但…..這個「理性」對嗎?

別用自己的理性,去衡量他人的感性

其實,不管是小陳還是小林,他們根本不是在省錢,而是在享受「賺到了」的感覺。

「賺到了」的感覺?

是的,很多時候,我們可能會不知不覺中有一些大奢侈,卻反而喜歡在一些小便宜或小智慧上大作文章,享受一下「賺到了」的感覺,讓自己投射在一種好像有在開源節流的「小確幸」中。

那不是很糟糕?

不,即使根本沒有省到錢,但如果這個過程,能讓我們產生一些好似「賺到了」的快樂,那反倒是一件相當不錯的事,因為人們生活中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快樂的感覺。

就像我在高中熱愛打籃球,就算賺不到一毛錢,考試分數更可能因此七零八落,但如果這段時間我是感到充實快樂的,那麼這個時間的「浪費」,就算沒有可量化的回報,還是算「賺到了」。

英國哲學家伯特蘭羅素(Bertrand Russell)曾說:「當你樂在浪費的時間中,就不是浪費時間」The time you enjoy wasting is not wasted time.

我們常常慣用自己的「理性」,去衡量他人的「感性」,問題是,每個人享受快樂的方法本來就不一樣,實在無須將他人的「感性」,放在自己的「理性」框架上。

因為只要能帶來快樂,就算「浪費」也是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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