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部落格 RusRule Financial Broadcasting 超過八年,內容專注在總體經濟分析、政府財政和公司治理,著有
《公司的品格》一書。
剛和在美國渡假的媽媽通電話,她感慨的說,光每天在line看朋友傳來談台灣紛擾的訊息,就覺得很煩,很難想像如果她現在人在台灣的話,心情會是如何。其實這就是台灣,每天都有不同的事件可以讓人大吵特吵,新聞媒體鉅細靡遺不停重覆地報導一件事,直到下一件事蓋過,政論節目討論著各種可能和背後不為人知的陰謀,卻從來不會有人質疑這些每天都出現的名嘴,怎麼有辦法從外太空談到內子宮,啥大事小事都知道,還都能談得頭頭是道?
台灣最近的財經熱點,大概就是兆豐重罰案和樂陞的收購失敗案,樂陞案我猜後面精采的部分還很多,所以本文就來討論兆豐案。
這個案子的背景大家應該都大致了解,美國紐約州的金融服務署(NYSDFS, NY State Department of Financial Services)對兆豐銀行紐約分行罰了約新台幣57億的天價罰款,讓所有看到這個新聞的台灣人都哇~原因是NYSDFS下面有美國金融重鎮的華爾街,因此金融監管和監控就是他們重要的工作。
在今年初巴拿馬文件洩露後(或之前),NYSDFS就大力追查這些透過巴拿馬紙上公司洗錢,和逃稅的相關資金往來,作為台灣政府和民間主要在美國匯款交易的兆豐銀行紐約分行,當然就是被鎖定的對象。之後NYSDFS在兆豐紐約的金融檢查過程中發現,針對部分可疑的海外匯款,兆豐紐約的處理過程有瑕疵(請注意,NYSDFS並不是抓到兆豐紐約有協助洗錢的非法手段),更進一步調查後,NYSDFS最終發現兆豐紐約的內控機制根本有問題,在得不到應有的善意回應下,決定予以重罰。
我當然不可能是美國法律專家,但我可以講一下一些美國法律和執法的通則。
1.美國是個很強勢的國家,一般來說,一個國家只會要求外國公司在當地的子公司或分行,要遵守當地法令,例如日本只會要求兆豐東京分行要遵守日本法令,不會要求全兆豐銀行都要守日本法令,但美國會這麼做,美國要求所有和美國做生意的公司,都要遵照美國政府的重要政策,例如美國對北韓禁運或貿易制裁,那整個兆豐金控都不能和北韓往來,不爽你就不要來美國做生意。
2.和台灣什麼都依法律條文來不一樣,美國法律基本上給予主事者很大的行政裁量權。一般而言,他們會尊重被控告者,假設他們是誠實善良的,但一旦被抓到欺騙,那就是重罪/重罰,同時他們也會注意被控告者的合作態度,如果態度良好、配合度高,或者供出更大的主謀者,這樣一般就可以獲得較輕處分,甚至是不處罰直接結案,反之,你就等著看!
看到這裡,你大概就知道兆豐紐約被處罰的原因了,主因有二個,一個就是配合態度不佳,這對於覺得自己沒錯何必要低頭,以及平時沒事就喜歡幹譙政府的台灣人來說,當然是很難想像。另一個就是內控機制有問題。這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