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識XXX的醫生,到時叫他讓我住幾天就好」一個保戶得到的教訓:不是「住院」就會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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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 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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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會聽到有些人說:
「我認識XXX的醫生啦!到時叫他讓我住個幾天就好了。」

住是一定可以住,但賠就真的會賠嗎?

其實是否為必要性的醫療,一直都是容易有爭議的理賠,是否為必要性住院,難道依據真的只是醫生說就算了嗎?我們來看一下這個案例,當然這只是其中一個個案,並非全都適用。

我有住院,保險公司得以沒有住院必要性拒絕理賠?

申請人怎麼說…

小陳是心血管疾病高危險群的患者,長期在A醫院進行各項病理檢查及治療,A醫院離小陳住家距離較近,並對小陳的病情症狀較為了解且有詳細的紀錄。

104年5月初,小陳因咳嗽、鼻塞、頭痛、腹痛、嘔吐、腹瀉等原因至A醫院就診,醫師診斷後認為是非傳染性腸胃炎及大腸炎,認為需要立即入院治療,並要求小陳停止進食,僅以點滴補充養分。小陳住院約1周,出院後向保險公司請求理賠,卻遭保險公司以小陳病況無須住院為由拒絕。

保險公司怎麼說…

保險公司依據A醫院開立的診斷證明書、出院病歷摘要及護理紀錄等資料,認為小陳住院期間只有服用藥物治療、紀錄呼吸狀況及觀察,並沒有其他積極性的治療行為,而且小陳入住單人病房,生活均可自理,因此認為小陳沒有持續住院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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