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費控制在年收入10%」,不可信!真正合理的保費,要看你有能力做這件事嗎

保險不是越多越好,買錯了保險比不買保險還糟糕。在「保險大不同」網站中,整理了醫學以及官方資訊,並且用條款、法條的層面,為讀者分析各種保單的適用性。

原本只是因為家人發生重大變故而研究了好幾年的保險,後來在親友的力邀之下加入某保險公司,但接觸舊保戶時,發覺怎麼大家都買保費高保障低的商品?

『保險應該要用小錢換取大保障』
『保險應該要優先保障較大的風險損失,再考量較小的風險損失』

因此決定轉進保經業,並利用時間去進修法律、條款、核保、理賠、醫學等相關課程,期望有更多的能力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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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 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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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費與保障的比例該多少才是合理的?保險業有流傳一種說法叫「雙十原則」,意思是指「保障必須是年收入的10倍,但保費要控制在年收入的1/10以下」,這裡的保障指的是壽險保額。「雙十原則」主要精神在於「以低保費規劃出大保障」,就目前國人平均僅121.9萬的壽險保額上看來,假如真能做到「10倍年收入的保障,1/10以下年收入的保費」的保險規劃當然值得讚許。但是「雙十原則」的計算基礎是建立在「收入能力」上,收入越高反而保障要買得越多,若是過於相信「雙十原則」的比例,那就大錯特錯了。

責任缺口有多少,決定壽險保額需要多少

同樣是雙薪家庭,第一組要養兒育女,第二組則是頂客族不想生小孩,收入同為100萬,若按照「雙十原則」兩組皆投保1000萬的壽險保額,那麼對前者來說不一定足夠,對後者來說卻有可能過高,所以依靠「收入能力」去計算需求其實太過粗糙。

因為壽險的投保目的,是為了讓身故後的遺族日後生活不受到影響,這與「收入能力」無關,而是取決於「責任」有多少?「責任」包含了扶養無工作能力的家屬、支付家庭的生活費用、房貸、車貸或其他債務,若身上的現金資產無法保證這些「責任」能繼續履行,那麼剩下的缺口就該由壽險來填補。(相關計算方式可參考此篇文章計算)

假使第二組的頂客族夫婦沒有子女、父母親需要扶養,身上也沒有負債,在不需要任何現金留給遺族的情況下,身故保障自然也不需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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