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護好花錢...每月3萬起跳!1分鐘弄懂,你需不需要買「長看險、殘扶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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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 養老 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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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是全球老化最嚴重的國家之一,自1993年開始邁入高齡化社會,到2015年7月為止,國內65歲以上高齡人口已達全國人口的12%。預計到了2020年時,台灣的勞動人口:高齡人口將從現在的1/6變成1/1.2,也就是說幾乎平均每一個年輕人就要照顧一位老年人!

人老了之後難免會生病,失智、中風的案例不是少數,如果需要長期照護的話,看護費用每個月1.5萬起跳,平均每個月3萬元,根本不是一般年輕人可以負擔得起的。

養兒防老的時代已過去,自己替自己買好保障最重要,但是...到底應該保「長期看護險」還是「殘廢生活扶助金保險」(簡稱殘扶險)呢?這兩者的差別又在哪呢?

長期看護險與殘扶險的保障範圍不同

長期看護險:須符合長期看護狀態,並持續超過九十日仍未痊癒,例如:

1.食、衣(穿脫衣服)、住(起床)、行、浴、廁這六個能力中有三項無法自己完成
2.器質性癡呆,無法分辨時間、場所(空間)、人(親人)
3.判定達理賠標準就依約定理賠金額理賠,屬概括式的理賠

殘扶險:通常需符合殘廢表等級6以上(殘廢有11個等級,數字愈小通常代表較嚴重)

1.殘扶險可以理賠因疾病或意外導致的殘廢
2.較容易達到理賠標準
3.理賠金額也因達到的標準不同而有所不同,屬條列式的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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