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頭餘額不足,害這個月保費沒扣到!這段時間萬一生病,保險賠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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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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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月的保費都是從戶頭自動扣款,兩個月前因餘額不足、扣款失敗,但粗心大意的A先生又沒去補繳,造成保單停效。直到這個月發現胃長腫瘤,才匆匆去復效,但雖然復效成功,保險公司卻拒絕理賠腫瘤摘除費,這樣合理嗎?

停效期間,保險公司不必承擔風險

根據保險法第116條:「人壽保險之保險費到期未交付者,除契約另有訂定外,經催告到達後屆三十日仍不交付時,保險契約之效力停止。」意思就是說,保險費該繳卻沒繳,被催帳一個月還不繳,就會被停效。而停效就代表該保險失去效力,保險公司也不用再負擔保戶的風險,因此停效期間內發生任何意外,保險都不必理賠。

停效兩年內均可申請復效

考量民眾有時是粗心忘記繳費,有時是一時手頭太緊,保險法規定保險停效後兩年內,保戶都可以申請復效。(意思是,超過兩年就不能申請復效,該張保單作廢)

六個月內無條件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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