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年底贈與好時機!

 善用年底贈與好時機!

阿華打算在明年初結婚,為讓他與未來的另一半可以辦一場盛大的婚禮,阿華爸爸打算在年中先給他200萬元作為婚禮資金,阿華媽媽知道後告訴他,晚一點再給會更好哦,為什麼會這麼說呢?

贈與稅採「曆年制」計算,新的一年重新計算

原來,依遺產與贈與稅法規定,每一位贈與人在同一年度內,不論當年度贈與的金額與次數,只要不超過新台幣244萬元就可以免課徵贈與稅;而這個「同一年度」是採「曆年制」,也就是從每一年的1月1日開始起算,到該年度的12月31日為止,所以若是阿華的爸媽在2023年的12月底,分別贈與244萬元給阿華,則在2023年就贈與了488萬元;若在2024年1月再重複一次相同的動作,各贈與244萬元給他,等於就一共贈與了976萬元,不僅可用於阿華的婚禮,甚至連創業、買房的頭期款都一起規劃了。

父母贈與子女婚嫁財物有100萬元免稅額

所以如果阿華另一半的父母,也有相似的財力與規劃,阿華與另一半就能各獲得976萬元,等於有1,952萬元的總受贈金額。

而且稅法還規定,如果遇到子女結婚,贈與子女的婚嫁財物還有新台幣100萬元的免稅額度,可不計入贈與總額,等於以現金來說,最多可贈與的額度高達1,076萬元。

至於土地與房產的贈與,則依據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來計算,但要提醒的是,若是父母贈與子女婚嫁財物,必須在子女結婚登記前後6個月內贈與才會被認定,且要辦理贈與稅申報,另外,超過免稅額的贈與稅是由贈與之人繳納,受贈者不必繳納,贈與之人必須在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辦理贈與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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