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做財務規劃時會跟客戶談到:他們上一輩是否會有多少遺產要繼承、可能有什麼稅負要繳納,多數客戶表示很為難,他們不會去跟父母談這種事情。因為長輩認為談遺產很忌諱,或是他們會認為子女為了貪圖繼承利益,事先有所圖謀。因此當談論到這個議題,往往沒有下文,我們也很難去接觸到客戶的父母,無從去幫他們做任何規劃,事實上也很少碰到客戶已立了遺囑。
很多人會認為,立遺囑是有錢人才需要做的事,但事實上,一般中產階級家庭就會碰到這方面的問題。我就曾碰過一個女士找我諮詢,她先生因意外過世,領了一筆幾百萬保險金,沒做任何保險金信託,錢直接匯入她的帳戶。她忙於處理丈夫後事,於是把存摺跟印章交給家人保管,讓他們去支付各種費用,最後保險金被家人領光,演變成她晚上要兼差打工,才能維持她跟小孩的生活。
遺產規劃不是只有去規劃如何節稅。例如你的財富如何傳承下去,企業如何傳承,如何讓你的財產受到保護,不會有債權人來求償。或是你也想要照顧孫子女,即使你要把所有財產留給小孩,也不是每個人都適合理財及做投資管理,因此需要把財產在身後一次交給子女嗎?還是利用信託,讓主要的財產保留在信託內做投資增值,再定期給子女多少錢就好?
如果你要讓你的財富、企業等按照你的意願分配給需要的人,企業可以依照你創立時的宗旨,繼續傳承接班下去,事先做好規劃時間點是一個重要因素。你不預做規劃,法律是死的,只能按照遺產繼承的順位分配給該給的人,如果沒有遺囑,它也沒辦法按照你的意願來分配。
我們的遺產稅還有免稅額、扣除額等可以扣除,假設某人過世了,尚有太太及子女2人,他的這些免稅額、扣除額加起來是2055萬。因此如果遺留的財產在某種額度內,基本上不會繳到多少稅(遺產價值的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時的時價為準,被繼承人如果是受死亡宣告的,以法院宣告死亡日的時價為準。上面所說的時價,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因此土地、房屋遺產價值的認定,一般低於市價)。但即便是這樣子,即使你沒有很多財產,以下幾種狀況可能需要留意:
1.婚後沒有子女,你該注意配偶可以分得遺產的比例
有些人婚後沒打算生小孩,你會認為配偶可以繼承你全部的遺產,對不起你錯了,因為法律不是這樣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