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越改越過勞》如果民進黨覺得加班才能賺錢,別再說提高生育率這種幹話

網名賽芭,本名黃紹博。中央大學物理學系以及台灣科技大學工業與工程管理碩士畢業。曾任職於明基電通數位媒體事業群業務部門,仁寶電腦全球客服部門,保誠人壽業務主任,富邦金控外匯交易員,黃國華個人助理暨木桐書房圖書館打雜主任。對經濟運作與金融活動有很大的興趣,以投資理財為個人志業,相信透過總體經濟的觀察與認知,可以在資產配置與資金控管上創造更高品質的財務決策。目前在家任職奶爸,育有一兒一女。

看下圖,我們把勞動部公布的2016年OEDC年均工時,對照CIA的2017年估計生育率,拿來做XY散布圖,得到的趨勢線是負相關。雖然這樣的結果還不足以讓我們定論工時與生育率有因果關係,但還是可以推論兩者是相存的關係,通常高工時的國家伴隨出現較低的生育率。

圖、國際年均工時與生育率關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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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我以上的數據都是狗屁,假設工時與生育率根本沒有關係,但從人性面來說,任何一個高工時的雙薪家庭,他們一定不快樂,父母不快樂,小孩也不快樂。

最近有一齣韓劇叫做「Go Back夫婦」,裡面就是描述職場壓力很大的南韓,生兒育女後的家庭遭遇,裡面對於家庭生活點滴的情節既寫實又詼諧。連續劇歸連續劇,創造出一個一個不快樂的中產階級家庭,是政府期望帶來的政策果效嗎?

對任何一個中產階級的上班族而言,家庭佔有他生活重要性的一大半,工作與事業則占有了另一大半,當然不是每個人都熱衷家庭生活,但光工時就佔據他超過一半的時間,甚至沒有剩餘的時間跟孩子或家人互動,這對人民絕對是殘忍。

立法院初審的版本,將現行版本改為經過勞資協議,每月加班上限可由46小時提高至54小時,但限制三個月總時數仍為136小時。執政黨認為是提高彈性,但真正的問題是,勞動市場是一種買賣契約,它存在市場交易的特性,政府如果想要提高彈性,則不該政府自己先去喊上限。政府的行為有標竿效果,就像馬政府時期青年22K方案,它影響了就業市場對於新鮮人起薪的預期。政府直接明訂54小時,等於是暗示勞資雙方加班至54小時是合法的,它會降低勞工在勞資協議的談判力,彈性時數應該是由每一個勞工自己決定,更何況執政黨完全沒有解釋,那個單月加班上限54小時,是怎麼算來的?

更根本的問題是,為什麼企業決策者寧可員工加班,而不是增聘雇員?勞工都想賺錢啊,可是為什麼政府跟企業給的方案就是加更多班,而不是想辦法提升單位工時待遇呢?執政黨的勞動政策,是不是選了軟柿子來吃,挑了輕鬆的路來走?

政府設定工時上限是有意義的,就是為了要避免不人性、不人道、不健康的上班方式,如果企業覺得人力吃緊,應該做的事情是重新調整人力調度,而不是總是依賴員工加班應對。表面說是為了彈性工時,實際上依舊縱容高工時,這種勞權基調,可能有助於企業或員工獲利,對於少子化不但沒有幫助,可能還倒踢生育率一腳。

小孩校園時間與家長工作時間經常無法兼容

我認為目前行政院的「完善生養方案」其實根本缺了一大半。政策制定者往往在鼓勵新婚生育,但忽略了其實鼓勵生一胎的家庭再生第二胎,可能效果更大。原因在於已經有一胎的家庭,有比較好的心理準備,也有比較多的理由再生第二胎。

前提是他們沒有被嚇到的話。

帶一個小孩已經夠頭痛的了,生第二胎幾乎會讓雙薪家庭瀕臨工作跟家庭兩者取捨的殘酷挑戰。來一次A型流感,學校停課一週;沒隔多久又B型流感,學校又要停課一週;再來中了腸病毒,小孩又要休5天。爸爸媽媽最好是有這麼多假可以請。

台灣產假少、兒童照護假也少,請個育嬰假還要被同事指指點點,要不然就是直接沒工作。前面講的,小孩已經整天付錢給別人帶,沒什麼互動已經夠悲情了,然後小孩生個病,爸媽又請假請到快要丟掉工作,生一胎的爸媽,不會被嚇到才有鬼。

不但如此,台灣私企對於職業母親也不友善,一旦懷孕生小孩不是放棄升遷,就是被逼著放棄工作,回家當全職媽媽以後就再也回不去職場,大家都有生活上的壓力,你覺得這種職場狀況,會有利生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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