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該不該同居、怎麼養小三、約會誰付錢?經濟學家最誠實(毒舌)的答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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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經濟學─情侶該不該同居?

親愛的臥底經濟學家:我跟男友已經交往一陣子了,上個月他搬來跟我住。照理說,我們應該把他的公寓賣掉,但他建議先緩一緩,免得萬一我們這段感情沒結果。你的建議是什麼?――來自英國里茲(Leeds)的VH

親愛的VH:

現代生活跟以往大不相同,因而要判斷你的處境,比以前困難得多。

以前的母親會教導女兒,不要相信求愛者「明天醒來依然愛你」的承諾。於是,訂婚就成為承諾的形式。但後來,美國的法院不再讓女人以「毀棄婚約」(breach of promise)──這是一個委婉的說法,指的是一個無賴求了婚、睡過未婚妻後,又變心不娶人家──為由提起訴訟。此後,婚姻承諾的後盾就成了鑽石—女人最要好的朋友。

時代不一樣了,現在男人和女人要評斷另一半有多愛他,要比以前困難多了。但如果你在家務事上頭應用一點點篩選理論[註],就能確切弄清楚自己的處境何在。所謂的篩選理論,是一種迫使他人做出行動—而不只是講些空泛的甜言蜜語──並找出其隱藏之資訊的技巧。篩選理論讓向來直言不諱的史迪格里茲,獲得2001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

如果你的男友很享受跟你住在一起的種種好處,卻對兩人關係缺乏實質承諾,那麼,擁有一戶可以搬回去住的公寓的選擇權,對他而言價值就很高。這表示,即使他很愛你,心裡卻仍在懷疑這段愛情是否能恆久不變。另一方面,如果他相信你們兩人會一起變老,留下一戶單身漢公寓的選擇權價值就極小了。在這種情況下,他會留著它的唯一原因,就是他認為這是個很好的投資工具。至於這房子值不值得投資,房地產專家們可以爭辯其中的優缺點,但相較於可能失去一個靈魂伴侶,這項投資的潛在報酬顯然就微不足道了。

要用「篩選理論」對付你男朋友,你可以要求他:立刻賣掉那戶公寓。如果有必要,甚至可以告訴他,《金融時報》預測房地產價格將會崩盤。篩選的成功關鍵,就是要提出某種類型的人不肯做的要求。假如你不想跟那種人住在一起,就去篩選一下吧。

可信的,臥底經濟學家

[註] 篩選理論(screening theory):美國經濟學家史迪格里茲(Joseph E. Stiglitz)提出的理論,針對的是交易市場上的資訊不對稱。他認為,透過篩選機制,資訊較差的一方可以提供許多不同的契約,讓資訊較佳的一方選取,藉此分辨出對方的種類,市場均衡結果因此獲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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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養小三?
與其花錢,不如靠魅力

親愛的臥底經濟學家:我74歲,精力旺盛,很有錢,但對婚姻生活感到厭倦。我交往八年的女朋友37歲,她找到了一個年齡相近、財力中等的男子。她的財產有1千8百萬,年薪大約3百萬。我以前想過要給她1千5百萬,只要她肯繼續維持我們謹慎的關係。現在我還是想這麼做,你覺得呢?――來自英國倫敦的史密斯先生

親愛的史密斯先生:

你的計畫必須克服兩個障礙。

第一,傅利曼(Milton Friedman)的「恆常所得假說」(permanent income hypothesis)[註]認為,對於任何暫時性的意外之財,我們會思考其所能產生的永久性所得。在2004年,你的1千5百萬是筆大數目;但以今天的實質利率而言,只能產生大約30萬的利息所得。比起你女友的薪資,這個數目並不算多;但是如果你女友打算結婚,靠她那位新任護花使者的收入過活,你這筆錢比起來,或許就沒那麼寒酸了。換句話說,只有在她計畫要對另一段關係做出認真的承諾時,你的出價,才算是大錢。對你來說,真是個不幸的組合。

還有第二個問題—你無法寫一份強制性合約,規定你這筆花費該有什麼回報。沒錯,在許多愛情關係與性關係中,金錢都是基本要素。但你所提的這種條件,卻很少成功。關係要持續,通常就是默契上打算發展為長期合約,否則就得透過「現貨市場交易」來實現。

你可能會覺得,以時薪或日薪來計算你付給女朋友的錢,是一件倒胃口的事。但就算你不這麼算,她也會。倒不如繼續用你順利用了八年的老方法:守好自己的錢,但發揮個人魅力,這樣成功的機會還比較大。

謹慎的,臥底經濟學家

[註]恆常所得假說:關於消費與所得關係的理論。傅利曼將所得分為恆常所得(一般用過去幾年的平均收入來表示)及臨時所得,主張人們是根據恆常所得(而非當期所得)來進行消費選擇,並且利用儲蓄來平穩消費以因應臨時所得的變動;理性的消費者為了實現效應最大化,不是根據當期的臨時所得,而是根據長期能保持的所得水準做出消費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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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婚的時機?
能創造價值的行動,早開始,好過晚開始

親愛的臥底經濟學家:我跟女友交往三年,而且同居十八個月了。我無法決定要在今年情人節跟她求婚,還是等到明年。你有什麼建議嗎?――來自英國布里斯托的C.強森先生

親愛的強森先生:

顯然,你打算最終都要跟這個幸運的女孩結婚,因為你的問題已經暗示了:無論你現在求婚或以後求婚,預期會得到的淨現值(net present value)都會是正值。

如同詩人馬維爾(Andrew Marvell)曾解釋過的,能夠創造價值的行動,通常應該是早做好過晚做。但馬維爾可能忽略了「實質選擇權理論」(real option theory)[註]的論點—為了得到更多資訊,拖延不做決定可能是值得的。你必須評估這個拖延的成本,以及等待獲得新資訊的價值。

如果你年輕又有耐心,那麼拖延的成本就很小。要是你和女友有那種令人振奮的關係,每天她都能帶給你新的感覺,那麼等待的價值就很大。這就是為什麼大家往往建議年輕人,不要輕易決定結婚。

但另一方面,你已經和這個女孩同居一陣子了。再等一年,也不太可能得到什麼額外的重要資訊。既然如此,你還在等什麼?這種推理方式對我向來很有用。

另外有一點很重要,你必須列入考慮:執行選擇權的機會之窗,未來是有可能忽然關上的,這麼一來,選擇權價值就變成零。求婚前,有時候未必要搞清楚一切必要資訊,否則到了明年情人節,你女友說不定就換了個男朋友了。

所以,在你決定要再等一年之前,恐怕最好先確定她也肯等。

趕時間的,臥底經濟學家

[註]實質選擇權理論:所謂實質選擇權是指將選擇權評價的原理,應用在其他各種非金融選擇權的資產,來評價實質資產的一種方法。傳統的淨現值法(Net Present Value)認為只要投資計畫淨值大於零,就值得執行。但此理論忽略了投資計畫具有未來報酬的不確定性、設廠的不可回復性,以及可以隨意選擇投資時間以等待更好的投資時機等三個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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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約會,該誰付錢?
不要為了如何分配戰利品而起爭執

親愛的臥底經濟學家:我最近出差到紐約,工作在星期六上午結束。我邀女友來紐約會合,共度一個夜晚。我們交往以來,大筆的支出都是分攤,所以我提議,她出自己的機票錢,然後旅館錢兩人分攤。但是她說,因為我公司替我付了機票錢,所以她的機票錢我應該幫忙出一半。我反駁說,如果她認為在紐約度過一個美好夜晚(晚餐和其他費用當然由我出)的效用值得花這個機票錢,她就來;否則,就不必來了。誰是對的呢?――約翰.維格曼,電子郵件

親愛的約翰:

你思考這個問題的方式完全錯了。你和女友都各持己見,但這個歧見,其實牽涉到一個更大的賽局。

這次旅行,是雙方都能得利的,但你們兩個卻在為如何分配戰利品而爭執。

老實說,沒有正確的分配方法。儘管你們通常會分攤大筆費用,但這回你承認自己會付晚餐和娛樂的錢,也就是說,你自己也承認誰來出錢並不需要太充分的理由。

你可能認為,應該有某種經濟學定理,能給你一個明確的答案。這真是大錯特錯。你們往後還會有很多次類似的爭執,而賽局理論顯示,在一個無窮重複賽局(indefinitely repeated games)[註]中,可能的結果有很多,有的好,有的壞。最好的結果,就是雙方合作、且都能得利。這表示,如果你大方一點,就可能讓這段感情走得長遠。

當然,如果你和女友的關係很短暫,那麼小氣一點對你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這麼一來,你所主張的處理方式,就是正確的。

不斷重複的,臥底經濟學家

[註]無窮重複賽局:重複賽局是一種特殊的動態賽局,其架構是重複玩很多次的同一個結構的單期賽局(stage game),重複玩T次,其報酬是T個單期賽局報酬的加總。如果重複無窮多次玩單期賽局,就是無窮重複賽局,而參賽者的報酬則是各單期賽局報酬折現值的加總。單期賽局分析的是短期互動關係,而重複賽局分析長期互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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