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聽到有人問:「請問我這項手術會理賠嗎?」可見許多人對於「手術保險金」的理賠條件並不清楚。
「手術險」或是「住院醫療險」的「手術保險金」,是只要動手術就一定能獲理賠嗎?其實這要看保單所載條款為何。以下簡單介紹手術保險金幾種常見的條款,及其該注意的事項。
手術的定義
目前的手術多為兩種型態,一是住院手術、二是當天就能回家,不用住院的門診手術。要注意條款中的「手術」是只認定住院手術,或是門診手術亦有理賠。
而「手術」此一名詞,在多數的醫療險條款中,並無明確定義,就連金管會公布的「住院醫療險示範條款」(日額型、實支實付型)亦無定義。
按「手術列表」認定
多數保險公司對於手術的認定,是依照條款所附的「手術列表」為準,有記載在列表中的,才會理賠。
那麼,當手術不在「手術列表」時,會如何認定呢?以下依不同的條款,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唷!
不在列表中的手術認定
1、依健保「手術項目」認定
(1)、依健保點數換算
以某條款為例:「被保人所接受手術若不在『手術類別及保險金額倍數表』內時,本公司按『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手術章』之規定,以每五百點換算一倍(不足五百點者,按比例計算)倍數核算手術保險金。」
此條款是指,當手術不在手術列表,而在健保手術項目內時,其給付標準是參照其手術的健保點數,並按點數核算理賠金。
(2)、依「手術列表」之手術相當程度給付
以某條款為例:「若施行之手術項目未明列於『手術項目及比例表』時,本公司將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第二部第二章第七節(2-2-7)所載手術之規定,比照『手術項目及比例表』內程度相當之手術項目,給付手術保險金」。
此條款是依健保的手術項目,來比照手術列表給付。例如,「手術列表」a手術給付20%、b手術給付40%,而此次接受的手術雖不在「手術列表」,但是有在「健保手術項目(2-2-7)」內,保險公司比照「手術列表」,認為與b手術的程度相當,因此比照b手術的給付,給予40%的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