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區好,朋友想將小孩戶口遷到我家?」別以為沒差,你可能要多繳5倍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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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

自用住宅稅率為1.2%;若被認定為出租時,適用營業用房屋稅3%~5% 的稅率(目前台北市為3%),假設房屋現值為100萬元,自用住宅僅需繳1萬2千元整,非自用住宅則需繳交3萬元整(適用3%最輕稅率),這又是兩倍以上的差距!

除了土地及房屋持有稅以外,萬一將來房子要賣,但朋友的戶籍依舊寄在裡面時,土地增值稅將無法適用自用住宅10%的稅率,這又會是另一筆龐大稅賦的支出(絕對差到3倍以上)。

究竟該如何處理朋友這樣的請託?我的建議是,不要期待國稅局永遠都不會抓到寄戶口的狀況,最好事先就跟朋友說清楚:如果因為寄戶口所產生的額外土地及房屋稅,需請寄戶的朋友自行負擔。如果房子將來有轉手賣出的需求時,朋友也需要配合將戶籍遷出,不然就請自己做好多繳稅的心理準備,免得屆時心理不平衡,原本是幫助朋友的好事,變成打壞友誼的導火線,這樣就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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