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區好,朋友想將小孩戶口遷到我家?」別以為沒差,你可能要多繳5倍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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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學區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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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所以許多人為了能讓孩子「不要輸在起跑點」,就會把小孩跟父母的戶口遷入位在明星學校學區內朋友的戶口,這樣才有機會取得明星學校的入場券。

單純的遷戶口動作,卻可能讓好心的朋友要多繳很多稅!因為如果一棟房子內存在有兩個不同的戶籍(即原屋主及遷入的朋友)時,國稅局就會特別注意這樣的狀況(因為兩戶通常不同姓)。除了會被國稅局認定可能有租金收入外,甚至可能將該棟房子認定為「非自用住宅」。

以目前房屋稅與地價稅的稅制設定,非自用與自用住宅稅率可是會相差到數倍以上,從以下的例子可以清楚比較出來:

【地價稅】

甲有兩塊土地,A、B兩塊地面積都是100平方公尺,申報地價同為每平方公尺1萬元;其中B地符合自用住宅規定,假設累進起點地價為新台幣190萬元,A、B兩地之地價稅各為多少錢?

A地:
申報地價總值:10,000 X 100 = 100萬元整 < 累進起點地價190萬元,所以稅率為千分之10
應繳稅款:100萬 X 1% = 1萬元

B地:
因屬自用住宅,稅率千分之二
應繳稅款:100萬 X 0.2% = 2,000元

兩者相差5倍,如果手上的土地申報總值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土地稅稅率還會上調至最高千分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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