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房給孩子,該用「贈與」或「繼承」?真實案例:過戶後轉賣,竟繳450萬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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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房給孩子,該用「贈與」或「繼承」?真實案例:過戶後轉賣,竟繳450萬稅金!

Q:想請問韻芬姊,我有房子想要給孩子,我應該用「贈與」還是「繼承」?我問了很多人,鄰居說房子用「逐年贈與」比較省稅,且贈與稅計算不是用市價去算的,好像大家都說贈與好,我只有1個女兒,以後房子也會留給她,想請妳給我一些建議,謝謝!(網友楊媽媽)

A:很多人都知道贈與的好處,因為是用公告地價計算,但是我要提醒你,如果過戶給孩子,那就是孩子的名字,她若是要賣房,你其實也沒辦法反對,這是個風險。舉例來說,我有個朋友把2010年買的1棟房子過戶給他兒子,因贈與房地產給兒子,需繳交「贈與稅」,房子市價2,000萬元,依房地公告地價現值為1,000萬元,扣掉當年度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元後,以780萬元的10%繳交贈與稅78萬元。

沒想到過戶後,兒子立刻以2,000萬元轉手賣出這棟媽媽贈與他的房子,這時得要再課「房地合一稅」,估算成本要1,000萬元(2,000萬元-1,000萬元),因房屋持有未滿1年,故稅率高達45%,也就是說要付450萬元(1,000萬元×45%)的房地合一稅,這樣算起來總共給國稅局528萬元(贈與稅78萬元+房地合一稅450萬元)。這位朋友機關算盡也沒想到贈與給兒子後他會立刻轉賣,兒子自己也懊惱不已,不知道會被課這麼高的房地合一稅。

依規定,自2016年1月1日後取得房地出售,必須課與房地合一稅,這位朋友在2021年贈與兒子房地,兒子在取得的1年內出售稅率是45%,但若是採繼承的方式——兒子等媽媽上天堂後再繼承房屋,所取得的房地產持有時間,其實是可以採合併計算的,也就是說,兒子可以依媽媽買這間房子的時間點起算,稅率將會大大降低,尤其是像這種在2010年買的房子,還能適用舊制,故沒有房地合一稅的問題,所以才有很多人選擇用繼承的方式承接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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