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3倍券這個話題沸沸揚揚的,我看了爆料公社表示有位單親媽媽的小孩是個國中生,為了3倍券竟然吿媽媽「侵佔」他的3倍券。我看到新聞很心痛,於是萌生想來談談孫太對這件事情的看法(新聞:國中兒討嘸三倍券嗆母「侵占」)。
過年紅包媽媽說要幫我存起來,長大後發現這是一場「世紀大騙局」
還記得小時候每年過年的紅包,媽媽總是跟我說:「先放我這邊,媽媽幫妳存起來!」當時年紀很小的我信以為真,想說長大後馬上化身小富婆,沒想到還沒長大就發現,這是一場「世紀大騙局」。
因為有一次發現親戚包給我的「紅包」,媽媽一轉身馬上換了一個新的紅包袋,然後又包回給親戚的小孩!
當時我的心情很複雜,一方面因為這代表我之前做的富婆夢幻滅了!另一方面很生氣母親怎麼那麼不爭氣,為什麼窮到連親戚家小孩子的紅包都給不出來,然後十分羨慕別人家的小孩每年過年都有好多紅包,後來才慢慢意識到,原來我的家境困難。
經濟困難,直接跟小孩表達當父母的難處
說到這,不由得要說說2009年當時馬政府為了重振金融海嘯造成的委靡經濟,發放每人新台幣3,600元的消費券。當時我們正直經濟困苦的階段,所以沒有特別跟孩子討論怎麼使用,也是直接拿來貼補家用!我跟女兒談起這位國中生為了3倍券吿媽媽的新聞,我問女兒,家裡經濟困難需要動用這筆錢,她可以接受嗎?女兒馬上就表示沒問題,反正這筆錢(3倍券)本來也不是她的!
回想當年的我們,並沒有太多的親子理財財商觀念、加上孩子小不懂政府政策,所以說當時經濟較困苦的情況下,小孩的消費券我們是直接上繳父母貼補家用。即便是換成現在的時空背景,我相信當父母親的夠誠懇,平常跟孩子之間關係夠親密,孫太認為孩子即便有所抱怨,還是會體諒爸爸媽媽的難處!
提醒孩子們凡事要懂得「量入為出」
有鑒於小時候「紅包」被欺騙,那種非常不好的經驗!所以說孩子年紀小的時候,每次遇到逢年過節,我們選擇開誠布公!直接跟孩子表達父母親經濟能力有限,所以說親戚給的紅包,我們也要把錢包回去給親戚小孩,孩子們可以擁有的紅包就是「父母親給的紅包」!藉此也提醒孩子凡事要懂得「要量入為出」!生活中的食衣住行育樂、念書、吃飯、保險、房子貸款、汽車保養等等…這些統統都要花錢。
有一次孩子因為紅包充公有些想法,於是我們坐下來跟孩子們溝通:「孩子,媽媽請你思考一個問題,為什麼親戚要包紅包給你?那是因為爸爸媽媽會包紅包給長輩還有親戚的小朋友,所以他們才會給你紅包,說白了這等於是繞了一圈,拿的統統都是爸爸媽媽的錢!」
「孩子,若你堅持要拿你自己的紅包,我尊重你,那你的學費、保險費、生活費、學英文的費用,就要麻煩你自己負擔。」小孩自己認真算了一下學費、生活費、日常開銷等花費就會知道,即便拿走全部紅包,絕對不夠支付他們的日常開銷!
所以那次深度溝通之後,小孩再也沒有任何意見,而且每次只要一拿到紅包,就都直接拿來給我!我也很感謝孩子們,年紀小願意與我們共體時艱,體諒身為父母親的難處!我的孩子們,光這是這一項人格特質,我個人認為就相當難能可貴,讓我相當自豪。
從小開始建立孩子們正確的金錢觀與投資觀
隨著年紀與工作資歷增加,我與悟天大逐漸有共識,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套用在建立孩子財商也是相同邏輯,在閱讀許多理財方面的書籍、結合我自己本身心理學的研究、融合夫妻倆過去的理財經驗,我們開始在孩子們身上展開親子理財的實驗之路。
架構孩子們金錢觀與投資觀念過程中,我們透過不斷的學習與修正、在衝突中持續調整,進而轉化成適合我們家的理財方式!所以說教育孩子,父母親的觀念與價值觀一定要同步,因為若不同調,這樣小孩子接收到的金錢觀是混亂且拉扯的(日後有機會再來聊聊家庭序位的觀念)!
帶孩子去開戶,愈早參與這場金融遊戲,了解錢滾錢的重要
過年的零用錢拿給小孩之前,我們先跟孩子說明錢滾錢的重要性!劍橋大學的研究發現3歲~4歲的幼童,已經能理解基本的金錢概念,到了7歲時,與未來財務行為有關的基本概念,通常已經發展完成!
巴菲特曾說過「我最重要的啟發來源,就是我的父親。我在很年輕的時候,就從他那裡學到早早養成正確習慣的重要性。存錢是他教會我的、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所以巴菲特建議,幼兒園就可以教孩子們理財觀念。
我們不敢奢望2個孩子可以養成巴菲特,然而身為父母親,我殷殷期盼孩子將來都能超越我們的成就!於是早早帶孩子去開戶,愈早參與這場金融遊戲,讓孩子們了解錢滾錢對他們有多重要!
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
大人講再多大道理,小孩多數還是充耳不聞,帶他們開戶並正式下場加入這場「金融遊戲」,錢是自己的,孩子開始會關注時事新聞與世界脈動,孩子第一次參加除權息真的拿到股息的時候實在樂壞了,笑到嘴巴都裂開了,嘗到甜頭之後,開始漸漸體會錢滾錢的魅力!
我們常用簡單的方式跟孩子們分享《存股輕鬆學》書本裡的理財觀念「你只要買到體質良好的股票,如同一隻金雞母,母雞只要健康,那你每年都會可以拿金雞蛋,然後隔年母雞就會一直幫你生雞蛋。」這類的觀念。
耳濡目染之下,姊姊前陣子甚至已經開始學會如何透過自己的手機,下單買股票!所以說,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這個觀念對親子財商而言,我認為真的十分重要!
孩子們擁有支配自己金錢的權利
拉回主題,女兒年紀比較大,所以我們一講完金雞母的邏輯,姊姊就能明白把錢拿去投資理財錢滾錢的好處。而弟弟年紀比較小,即便聽完我們的「苦口婆心」,花錢很大方的弟弟還是會決定拿去買自己喜歡的東西或玩具。
不管如何,哪怕小孩覺的再煩!在小孩支出超過1,000元以上的消費之前,我們會認真的好好跟小孩「曉以大義」、「認真提醒」一番,如果孩子最後還是非常確定要買,我們都會尊重孩子們的決定!
如果東西涉及危險(例如:瑞士刀)或者太過浮誇(例如:超貴的演唱會門票)我們會直接說明事情的嚴重性,然後不讓孩子買,不然都會尊重他的決定,讓他買!因為那是他的錢!
所以說,經過我們夫妻倆與孩子們多年持續溝通與調整後,最後達成的共識是:孩子擁有支配自己金錢的權利!畢竟,若現在不讓孩子們管理小錢,拿請問長大之後怎麼有辦法突然有辦法成為自己金錢的主人?甚至運用錢滾錢打造更多被動式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