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控聯電竊機密〉美國控告福建晉華與聯電竊取美光機密 強調打擊中國侵權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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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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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司法部週四 (1 日) 對中國國營福建晉華公司、台灣聯華電子 (2303-TW) 及 3 名台灣人提起刑事訴訟,指控他們共謀盜竊美光 (Micron Technology Inc.)(MU-US) 的商業機密,強調中國一直在竊取美國商業機密,絕不能容許。

美國還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下令禁止聯電和福建晉華將使用美光被竊技術的產品銷往美國。

去年 2 月,美光向台灣檢調單位提告,指員工竊取美光機密資料投靠聯電;去年底,美光又在美國加州對聯電提起民事訴訟,控告聯電侵害美光的 DRAM 營業秘密。

美司法部:中國經濟間諜活動增加

美國司法部以此案為例,強調中國對美國的間諜活動不能容忍。司法部長 Jeff Sessions 在華盛頓召開記者會指出,中國對美國的經濟間諜活動一直在增加,並且快速增長,「現在是中國加入合法國家社區的時候了。國際貿易對中國有利,但作弊必須停止。」

司法部強調,未來還會加強執法,打擊中國竊取美方技術。Sessions 說,已由 John Demers 領導的國家安全部門,與 FBI 及一組律師團隊加強執法。

美光公司透過聲明,對這些起訴表示讚賞,表明公司已經投入數十億美元用於開發知識產權,不應受到侵犯。受此起訴影響,美光 1 日收盤上漲 6.36%,收 40.12 美元。

中國是全球重要的半導體製造商,但缺乏關鍵技術。Sessions 指出,聯電與福建晉華合謀,以取得美光的獨有技術,是無恥的陰謀。

3 名台灣人遭指控

根據起訴書,被告之一台灣人陳正坤原為美光公司 2013 年所收購電子公司的總經理兼董事長,後來成為子公司美光記憶體 (MMT) 的總裁。陳正坤 2015 年從 MMT 辭職,幾乎立即開始為聯電工作,並與福建晉華合作,由福建晉華提供資金,聯電將 DRAM 技術轉移給福建晉華進行量產,技術由兩家公司共享。

陳正坤招募了許多原美光子公司的員工跳槽聯電,其中包括被告何建庭和王永明。美國檢方稱,3 人都涉嫌竊取機密的行為。

依照美國法律,如果被判罪名成立,個人被告因經濟間諜罪名面臨最長 15 年的監禁及 500 萬美元罰款,因竊取商業秘密罪名面臨 10 年監禁。如果公司被判有罪,每家公司面臨被沒收非法所得的處罰以及最高逾 200 億美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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