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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我為了兩千萬、不懂事地離開三立之後,
總經理張榮華不但沒有惡言相向,
更在我遭遇困境時給予安慰。
這堂兩千萬的課彷彿當頭棒喝,
教會我如何做人,如何更圓融地待人處事。
還記得二十幾年前的一個晚上,我高舉著雙手將支票對著燈,想看清楚到底是不是真的;我把支票貼在額頭上,想感受一下被錢壓的滋味。
大家所熟悉、推出許多叫好又叫座戲劇的三立電視,它早期只是高雄一個規模不大的自製錄影帶商,總經理張榮華從篳路藍縷到現在不論是節目的行銷、製作、導播、節目安排無一不精通,他的努力認真是我很敬佩的。一九九一年我在三立影視錄製《金牌點唱秀》秀場錄影帶時,張總是那個節目的製作人兼導演、導播,他為人豪爽,對我照顧有加。
我在三立錄影的最後一天,下午快四點時接到媽媽的電話後,心情立刻像中了頭彩般地雀躍歡欣。但那種快樂得要放鞭炮的心情只維持了三秒,下一秒鐘我立刻焦慮了起來,我開始傷腦筋要怎麼向張總開口?會這麼煩惱是因為我昨天錄完節目後跟巨登的總經理吳弘文見了面。
接完電話繼續錄節目錄到六點半要放飯了,同場節目中有當時很受歡迎的余天、賀一航,張總一如往常地從導播室跑來問我們:「今天晚上吃什麼?要吃哪一家?」看著他笑盈盈的臉,滿懷愧疚的我覺得沒臉再讓他請我上餐廳吃飯。我就提議:「張總,今天不要出去吃了,我有事要跟您討論,我們吃便當好不好?」張總戲謔又好笑地看著我說:「蛤?吃便當,妳這個『么鬼』要吃便當?講真的嗎?」真的、真的吃便當就好,我靜靜地站在他面前,越來越小聲的回答他。他又說:「吃什麼便當啦,前幾天附近開了一家新的館子,走啦!」我還是堅持不去,並且說有事情想跟他講。平時的我為了受到青睞、吸引大家目光,總是笑容滿面,很活潑開朗、嘰嘰呱呱的。張總從沒看過我這麼正色、安靜的樣子,所以還一副不可置信地盯著我、頭點了又點地向我確認。
我不知道張總是不是還問了其他藝人是否要出外吃飯,但後來他也沒出去且便當送到了攝影棚。張總拿了他和我兩人的便當跟我一起坐在會議室裡,他大口大口地吃著飯,低著頭邊吃邊問我:「嗯,妳不是有事要跟我講?」我當時的心情就好像是個背叛家庭、要跟別人跑的女人一樣,不知該如何啟齒。手緊握著免洗筷吞吞吐吐地說:「張總,我……我要向你辭職。」「蛤?」張總立刻抬起頭來看著我,剛夾起的那口飯,零零落落的掉回飯盒中,空盪盪的筷子就這麼停在半空中。會議室就像電腦當機般定格在那兒,張總那時的表情永永遠遠地印在我腦海裡。
「為什麼?」張榮華有些愣住似地問了一句。
「我昨天跟巨登錄影帶的吳弘文總經理見面,他要我過去巨登,他說願意付給我巨酬,但我只能兩家選一家……」我坦白對張總說。
他立刻就知道我要說什麼,於是第二句話緊接著問:「他給妳多少錢?」
「兩……兩……兩千萬!」我囁嚅著。
「是六千還是兩千?」張總再問。
「兩千!」我不敢正面看他,我的眼睛始終盯著自己的飯盒,卻緊張到一口也沒吃,張總放下筷子長嘆一口氣,沉默了五秒。世界像是空氣凝結般靜止不動。他看著我說:「妳把錢還給他。」我惦惦地沒講話,沒講話的原因是我在想這要怎麼還給人家啊?他沒等我回話繼續說:「妳把錢還他,兩千萬,我給妳!」聽他這麼一說我都快哭出來了,我說:「可是我今天早上已經把支票存進銀行了,下午我媽打電話來告訴我說錢已經入戶頭了。」張總把面前的飯盒推到了一旁無心再繼續吃:「妳可以去談談看嘛!妳就說公司不放人,不讓妳走,跟他說妳會把錢還給他。」
「妳要錢可以跟我說啊!妳沒跟我說,別人給妳錢妳就走了!」張總的話聽來有些氣惱。
緊張的我不知該從何解釋起,平常口齒伶俐的我,當時卻舌頭打結,囁囁嚅嚅地說:「不是的!我不認識吳弘文,我也不知道他要找我去巨登,他打給我的時候電話裡只說要與我聊一聊,看看有沒有合作的機會。我以為是秀場表演,去見了面後才知道他是要邀我去巨登跟豬哥亮搭擋主持,而且當場就開了支票給我,那兩千萬是他開的不是我要求的。」
「如果兩千萬可以買到跟妳合作的機會,妳應該要打電話問我願不願意給妳兩千萬啊!怎麼就這樣答應他了?」
他說得我啞口無言又茅塞頓開。我心想:對齁,我怎麼沒有想到?這麼不會處理事情?我應該跟對方說給我一點時間考慮,晚一點再回覆他。但憑良心說,我當時應該是被兩千萬給砸暈了!那時候的我才剛走紅,還沒有遇過開出如此高價的演出邀請,更從來沒見過兩千萬的現金票,還擔心著機會是不等人的,萬一我考慮了一個晚上,支票飛了怎麼辦?
雖然事隔多年,這件往事卻從未被我放下過。我常檢討自己當時為什麼要那麼急著做決定?為什麼沒想到第二天錄影時問問張總的意願,甚至回家後打電話問他也可以。除了做事不夠周詳外,也很不會做人,我這樣的選擇與決定應該令張總很受傷才是,畢竟他一直是很禮遇我的。況且晚一點回覆,依照一般的合作談判方式,來回溝通幾次,至少可以請對方給我一些緩衝的時間,讓我對三立有個交代,不致於今天辭職明天就不來了,甚至說不定還可以讓對方以為我在猶豫,主動將合作條件再拉抬一點。
唉,後悔來不及,年輕又沒有經驗的我,真是太不會做人做事了!
最後,張總講了一句讓我永遠忘不了的話,一直到今日再想起都覺得好對不起他――「妳根本是未審先判,判的還是死刑,而且讓我連上訴的機會都沒有!」張總說完走出會議室,卻沒有回到導播室準備錄影,我心想他應該是在等我打電話給吳弘文吧!那個年代還沒有手機,我走去櫃檯借電話用。
「吳總經理,不好意思,有件事必須跟你說一下。」我才講到這裡吳弘文就急著說:「欸,那個錢已經進去囉,剛剛公司會計有通知下午已經進去了!」他這麼一說我更著急:「是的是的,我知道已經匯入我的帳戶,正因為如此我剛剛正跟我的老闆請辭,但辭不了耶,他叫我把錢退還給你。」吳弘文說:「不行喔,這個大家講好了,妳錢都收了不行退喔!」我還想繼續努力一下:「可是我們又還沒簽約!」吳弘文急得在電話那頭說:「沒有喔,妳收了錢就等於已經簽了,我可以馬上拿合約去給妳補簽完成手續。」
那時候對於法律問題並不是很懂,也沒有想到去請教專業,他這麼堅持又說得好像很有道理,於是我掛了電話沒有再多說。那邊退不掉這邊我又不敢去找張總,他等了我半天沒消沒息的,就開始繼續錄節目。也許是覺得自己做錯了事又沒能解決,接下來的節目我始終無法專心主持。好不容易熬到結束,我看張總仍待在樓上導播室裡,不像平常那樣熱絡地跟我說話聊天、送我們離開,我想該做的跑不掉,即使他生氣了我也得跟他說最後的結果。
「我打電話給吳弘文了,但他說不能退耶,我真的很抱歉,對不起!」我看他不說話,於是趕緊離開現場,跑去收拾整理我的東西。明天我就不來錄節目了,所以必須將所有留在三立的東西全部清走,我找了幾個小袋子及一個大垃圾袋盡可能的把東西塞進去,全部裝好後我兩手拎著大包小包往電梯走去。那時我還沒有助理,無論去哪兒演出,服裝加飾品零零總總的都是自己一個人扛來扛去,但只要被張總看到,他總會立刻請工作人員來幫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