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被刁難!你知道買「實支實付醫療險」,用副本收據可能拿不到錢嗎?

從最新的財經時事和民生政策出發,從中發掘正確的投資與理財觀念,並且以統計數據為基礎,即使是小資族,也能擁有投資理財自主權,決策可以有所依據,而不是人云亦云。 作者為台灣大學生態學與演化生物學研究所博士候選人,經營USA STOCK的美股投資部落格,討論指數投資、價值投資等各種投資哲學與資產配置方法,目前為PTT全方位理財規劃顧問討論板以及海外投資板兩個板的板主。

但這樣的概念適用於財產損失,而非人身保險,因為人的生命或健康無法用金錢衡量,否則一個生命的損失,上限是多少?該填補多少才不算是「不當獲利」?所以大法官解釋第576號才會說,人身保險並無不當得利的問題,所以不應適用保險法第36條和37條的複保險規定。

所以,人身保險多採取定額制,投保越多,理賠就越多。雖然也有人認為實支實付醫療險比較接近財產損失的損害填補性質,不過至少就大法官解釋來說,並未特別切割人身保險,況且醫療所產生的財務風險,真正無法承擔的大額支出,往往都已超過實支實付醫療險的理賠上限,換句話說,只允許正本理賠,反而無法讓被保險人的損害得以透過保險來填補。

那麼,在可以副本理賠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會因此損失慘重嗎?其實不會,原因是保險公司的保費精算考慮的是事情發生的機率,而買了幾張保單並不影響。更實際的數據是,商業健康險去年收了3,043億元保費,但理賠金額卻僅941億元,換句話說,台灣的保戶每繳一百元給保險公司,領回的僅有三十元。保險公司在可以副本申請理賠的情況下,不但沒有損失慘重,反而還是賺很大。

美國規定,大型保險(50人以上),賠款率不能低於85%,小型保險賠款率不能低於80%。而中國保監會今年也宣布,醫療保險簡單賠付率不得低於80%。但台灣主管機關卻仍任由保險公司以30%的賠付率大賺特賺,保險公司還時常在理賠時刁難,甚至希望政府取消副本理賠,還要求溯及既往,這種貪婪的模樣,實在很難讓社會大眾對保險公司產生信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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