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交屋前要小心,建商可能用這招多坑你好幾萬!

說起買房子,你的第一個念頭是什麼?與其被恐懼和貪婪淹沒,不如學會看屋和議價技巧,理性評估。人氣講師邱愛莉分享看屋、議價技巧與理財心法,幫你一步步完成自己的買屋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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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土地面積、主建物或本房屋登記總面積如有誤差超過3%者,買方得解除契約。

由於預售屋買的是「房」+「地」,如交屋時土地持份坪數沒有誤差,但建物坪數短缺,即使建商依照約定依比例退還建物的金額,依照最終總價除以建物每坪換算單價,仍會發現房價虛漲了不少。

例如:某預售屋原建物面積20坪,土地持份4坪,總價1000萬,沒有車位、土地價款650萬、建物價款350萬。如依照一般房地產買賣的單價計算:以總價1000萬÷建物坪數20坪=50萬/坪。

交屋時,發現建物權狀登記的坪數為18.5坪,短缺1.5坪,土地持份面積則維持4坪。你覺得建商應該退給買方多少錢呢?1.5坪x50萬/坪嗎?

錯!依照合約規定的找補方式,由於土地和建物的款項找補是分開計算的,依照合約,建物的每坪單價為350 萬÷20坪=17.5萬/坪。所以依照合約,建商須返還1.5坪x17.5萬/坪=26.25萬。如依照一般房地產買賣的單價計算:以總價(1000萬–26.25萬)÷建物坪數18.5坪=52.635萬/坪,每坪比之前認知的50萬/坪貴了5.27%!


依照上面的案例,建物權狀登記的坪數少了1.5坪,相當於少了7.5%,大於法規規定的上限3%,買方有解約的權利。但仍有不肖的建商透過各種投機行為意圖規避法規,限制買方解約的權利,最終買方只能尋求消保機關甚或訴訟程序來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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