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裝潢好才賣,看不出房子「漏水」怎麼辦?

說起買房子,你的第一個念頭是什麼?與其被恐懼和貪婪淹沒,不如學會看屋和議價技巧,理性評估。人氣講師邱愛莉分享看屋、議價技巧與理財心法,幫你一步步完成自己的買屋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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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現況確認書」,是由屋主填寫、針對房屋與土地現況的「聲明書」。一般買方最害怕買到海砂屋、輻射屋、事故屋、漏水屋,也想知道土地及建物目前現況管理與使用情形(如:增建情形、有無分管協議等),都可以由「現況確認書」中得到保障。仲介接受屋主委託時會請屋主填寫,可跟仲介要求審閱,簽約時也要將此「建物現況確認書」做為合約附件,以增加保障。

如果屋主聲明沒有漏水,你看屋時也沒有發現,而交屋後卻發現有漏水問題怎麼辦?屋主對漏水問題仍需負責嗎?當然!依民法規定,交屋後五年內,或交屋後發現瑕疵進行通知後半年內,賣方對買方有瑕疵擔保之義務。許多仲介為了加強售後服務,針對屋齡30年內的房子,提供買方交屋後半年的「漏水保固服務」,簽約時會多簽一份「漏水保固約定書」,只要滲漏原因適用漏水保固服務,則買方亦可選擇支付自付額啟動漏水保固服務。以國內某家知名的房屋仲介為例,在保固期限內每次之修護工程費用在新台幣$10,000以下之部份及超過$300,000以上之部份,其費用由施工單位向買方收取,超過$10,000以上,$300,000以下之部份由施工單位向仲介公司收取。

不過,「漏水保固」也不是所有的房子都適用,目前有提供漏水保固的房仲都有一些附加條件,如:屋齡須在30年內,並且只有保障所有權內的範圍(頂加或加蓋的不在漏水保固範圍內)如果要請屋主額外針對這些範圍提供漏水保固, 則可以在合約上另外備註約定,只要雙方合意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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