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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觀念》出租房子,賺6%報酬率

越窮越不該買房自住

高房價成全民公敵,但打房效應只是一時, 有些上班族用薪水買房收租,賺進比定存高的現金流。
《商業周刊》創立於1987年,是全台灣最具影響力、發行量最大的財經雜誌。堅持先進的觀點、敏銳的新聞與中立的媒體角度,報導變化迅速的商業環境、成功人物的事蹟與世界的趨勢,提供讀者具深度與廣度的第一手消息。

「要十年,有點久!」他有點嚇到,開始思考,有沒有其他方法可以突破上班限制,讓自己不被工作綁住,於是,他開始接觸投資理財,除了上課也看書,《富爸爸,窮爸爸》是啟蒙書,作者羅伯特.清崎(Robert Kiyosaki)一句話點醒他:「要賺取『非工資收入』,財富才能自由。」

二十八歲那年,他用四十八萬元積蓄,在台中逢甲大學附近,買了一間二百四十萬元的房子,隔成套房出租,每月租金二萬一千元,扣掉房貸本息,每個月還有一萬元淨收入。

第一間房子,操作成功,讓他信心大增,只要有五十萬元,每個月收入就可以增加,於是,他向銀行借款,繼續買下第二間、第三間⋯⋯,從台中逢甲商圈,買到台北市中山區、大同區,全盛時期,手上曾有上百間房子,目前手上約五十間。

除了出租有穩定現金流外,他也發現,近十年來,房市走多頭,買賣獲利更大,尤其,帶租約(編按:買賣的房子已有房客承租,不必再找人出租)的房子,更容易出售。因此,買進來的房子,只要有兩成獲利,就會出場,讓手上保有現金,來買下一間房子。他也同時「汰弱換強」,留下地點較好、條件較優的物件,像頂樓加蓋的房子,較難出租,他就會陸續處分掉。

十多年下來,他估算,平均年薪約二、三百萬元,和年薪百萬相較,一樣是十年,卻比當初主管的「鼓勵」,多了兩、三倍,身為台北人的他,現在定居台中,但早有能力買下台北市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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