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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房價高漲,很多人買房都會直接申請2年~3年的寬限期,讓自己剛開始的還款壓力可以輕一點,甚至打算期滿後繼續延長,或是轉貸其他家銀行重新申請寬限期,房貸寬限期是不是應該要盡量申請呢?
最近有朋友剛買房,跟他討論試算各種貸款方式後,他很明確的表明他不要用寬限期,原因是因為他有設定每個月本利還款金額子加上管理費不超過30K,寬限期結束後的還款金額會太高,所以寧願不要寬限期。
這邊先解釋一下什麼是寬限期。房貸寬限期是指在某段時間內可以不付房貸的本金,只付房貸產生的利息。目前只有房貸才有寬限期,寬限期的年限通常是2年~3年,若前期有準時繳清房貸並且擁有良好的個人信用紀錄,就有機會成功向銀行延長至最多5年的寬限期。
我試算一下有沒有寬限期的差別,假設貸款1,500萬元,貸款期間30年,貸款利率2.2%,每月本利合還款5萬6,955元。若用了3年寬限期,前3年只還利息期間的月還款金額是2萬7,500元,寬限期後月還款金額6萬1,441元,每個月差4,486元。如果寬限期延長到5年,寬限期後月還款金額6萬5,049元,每個月差8,094元。
沒有寬限期,貸款1,500萬元要月還5萬6,955元
用3年寬限期,前3年還款金額為2萬7,500元,寬限期後為6萬1,441元
有人覺得,每個月才差約4,500元,會增加多大的壓力嗎?對於已經貸款到能力極限的人來說,多個2,000元~3,000元可能都會對生活造成不小的影響,就更不要說每個月差到8,000元了。
什麼情況適合使用寬限期呢?
那寬限期到底是要用在什麼時候?為什麼會有寬限期?什麼情況才適合用寬限期呢?
先想一下什麼樣的情況會需要在短期內只付利息不付本金,也不擔心未來要還款的本利金額會更高?會有幾個情況符合:
1.投資客
第一個就是投資客,投資客買進房產,簡單整理屋況後立馬要轉手賣出了,投資客在意的是資金使用效率與房屋周轉率,他們在現場看房的時候就已經帶裝潢師傅一起去看了,確定要買下房子時,裝潢師傅已經在排工班時間了,交屋後3個月內就可完成裝潢重新上架販售,房仲也很喜歡這樣的買家,短時間內可以讓他們賺到買賣的服務費。
對投資客而言,他們從交屋、裝潢到實際賣出只需要6個月~12個月,這段期間他只需要付利息跟房仲服務費就好,這個就是他的投資成本,2年寬限期已經很足夠。
而且以前面的例子為例,寬限期的付款金額是2萬7,500元,沒有寬限期是5萬6,955元,相差了1倍,這表示投資客的同一筆資金,若使用寬限期,他可以同時買2間房子,繳2間房子的房貸,加速手上房產的流通量與獲利。
2.換屋族
第2個是換屋族,對於能力只能繳1間房子貸款的人,想換房子的時候,有個困難的決定,到底該先賣掉現在住的房子,拿到頭期款與清掉現有貸款,還是要先買下1間房子,再來賣現在住的房子,但卻同時有2間房貸要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