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除非民眾能夠符合以上的6大標準,也才是擁有購買儲蓄險的「資格」與「門票」。但是,就算民眾符合以上的條件,筆者認為有購買儲蓄險的「前提」,也還要注意以下3大重點:
首先,弄清楚各種「儲蓄險」的區別。
這是因為不同保單的「功能」不一,而只有當民眾能夠真正區分不同的儲蓄險時,也才能真正了解有些假面的儲蓄險(特別是增額終身壽險),如果中途不做任何解約動作,是根本沒有任何「儲蓄效果」可言的。
另外,假設民眾買的是終身還本型壽險,或是選擇「分期給付」型的年金險保單。老實說,它的功效並不在於「儲蓄」,而只能當做「月退俸」而已。更重要的是,其報酬率可能只跟銀行定存差不多。
至於許多「還本型健康險」,多半只有「到期退還總繳保費1.05或1.06倍」而已,老實說,既沒多少保障、保單的「存錢效果(IRR)」根本是連1%都不到。
其次,一定要會算保單「內部報酬率(IRR,也就是保單的「投資報酬率」)」。
且如果民眾會計算保單的IRR後,也才會發現,市場上有許多「IRR連銀行定存都打不敗的唬爛儲蓄險保單」(IRR 計算機)
特別是目前市場上最多拿來當儲蓄險賣,但筆者認為根本就是魚目混珠的增額終身壽險(更糟糕的是還有把「可固定配息」的類全委保單,都拿來當「類儲蓄險」在賣。但因為它根本就是盈虧自負的投資型保單,因此這裡不準備細談),由於它「既沒有生存保險金(例如終身還本壽險或是開始領取年金的利變型年金險),又沒有滿期還本的機制(例如定期養老險)」,保戶想要在「生前」就享有一筆保險金的回饋,就只能靠「自行解約」一途(利變壽險比增額終身壽險好的一點,還有可能在購買滿6年之後,有「增值回饋金」的領取)。
而且,正由於不同期間解約的IRR完全不同,保戶必須更會算這種保單,在不同解約年期的IRR數字高低,也才能夠選在數值最高的那一年,將保單解約並「落袋為安」。
最後,買儲蓄險還要挑長期市場利率狀況。
也就是說,如果市場利率長期且大幅走低,買儲蓄險才能夠顯現出其「較高投報率」的差異;假設市場利率長期都是處於高檔或低檔,儲蓄險的絕佳優勢也無法存在。因為,它的報酬率不會比銀行定存好到哪裡去的。
這也是為什麼近來許多媒體,盡用一些過去曾買過高預定利率儲蓄險,並拿到現在環境下突顯其「極端成功」的案例,筆者認為除了嚴重誤導與欺騙、愚弄一般大眾外,根本沒有多少可供真正學習的原因所在。
本文獲原作者李雪雯及MY83保險網授權轉載,原文刊載於fund.udn.com並轉載於MY83保險網:沒符合這些標準,根本別考慮買儲蓄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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