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智與月娥剛新婚沒有多久,一個在保險公司任職的朋友來拜訪他們,介紹他們購買保險,他尤其大力推薦一種只要繳兩年之後,就可以每月領回的「利率變動型還本保險」。因為他們婚前各有積蓄,現在戶頭有一筆錢放定存,準備幾年後可以購屋用的。
一聽到朋友說:兩年繳387萬後不用再繳錢,每月領取6,000元(金額可能還會增加),利率比放定存還高,兩夫妻不禁大為心動。他們想,把錢拿去投保此利率變動型還本保險,等到五、六年後他們想買房子時,再把保單解約贖回來。朋友又告訴他們,這張保單現在的宣告利率是2.7%,比銀行定存利率還高,他們一聽當下真想馬上簽約了!
但是,月娥是一個比較冷靜的人,她勸文智還是先研究一下再說,他們其實對保險也不了解。
以上述情形為例,的確不應該衝動:在五、六年內就要購屋,他們其實不適合買「利率變動型還本保險」。因為中途解約會有解約金的損失。在第五年末解約,即使加上四個年度領取的每年72,000元的年金給付,他們還是有12萬多的損失,保單會有相關的保障成本、行政費用等,因此解約可能會損失到本金。
類似文智他們這樣的情形,你可能也會有同樣的問題:以前認為保險公司就是提供保障,銀行提供儲蓄、定存等服務,做投資找基金公司、投顧公司購買基金。但是現在這些界限似乎愈來愈模糊了,銀行吸收存款,保險公司也鼓勵你買短年期的保單。甚至於保險公司還有一種投資型的變額年金險,裡面有數百檔基金可以讓你做選擇,沒有保險的保障,你也不用額外支出保險保障的成本,投入的金額純粹做投資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