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最新的財經時事和民生政策出發,從中發掘正確的投資與理財觀念,並且以統計數據為基礎,即使是小資族,也能擁有投資理財自主權,決策可以有所依據,而不是人云亦云。 作者為台灣大學生態學與演化生物學研究所博士候選人,經營USA STOCK的美股投資部落格,討論指數投資、價值投資等各種投資哲學與資產配置方法,目前為PTT全方位理財規劃顧問討論板以及海外投資板兩個板的板主。
在偽裝成消費者訪查之後,香港的金融管理局發現,因為銷售人員並沒有具體說明產品的性質和費用,所以投資人會發現所買的商品跟自己的想像有很大的落差,銷售人員可能為了追求高佣金而失去中立性,銷售不符合投資人利益或需求的商品。
這個規定當然讓大多數的業者氣得跳腳,因為,資訊落差之所在,就是暴利之所在。業者們認為揭露銷售保險的佣金會讓保險招攬變得更困難,甚至造成保戶不願意再買保險。以下這就是香港業者所表達的反對意見,我想台灣的保險公司或保險業務意見應該也相去不遠:
1.佣金是保險公司付給業務的,保戶也知道賣保險的業務賺佣金,但佣金的多寡與保戶無關。
2.其他已經推動佣金揭露的國家,業績下跌了一半,這會造成許多失業問題,甚至造成民眾因為知道佣金而不買保險,結果失去保障。
3.業務賺多少佣金是個人隱私,怎麼可以強迫揭露?
4.保戶知道了佣金之後會要求退佣。
5.客戶決定是否購買的重點一向集中於價格、產品或服務的內容、售後保固或服務以及需求,而無關銷售者賺了多少錢。
但其實這些意見似是而非:
1.保費的結構有大約三成左右是「附加保費」,用來支應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本和業務的佣金,剩下的七成「純保費」才是拿來理賠的。所以雖然佣金是保險公司支付給業務而非在簽約的時候額外向保戶收取的,但追本溯源,還是來自於保戶所繳的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