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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金錢本身無罪,關鍵在於如何使用與對待它。億萬富豪洛克菲勒以一段與年輕花匠的對話出發,強調「喜愛金錢是萬惡之源」的正確理解不在於否定金錢,而是避免被其支配。賺錢是責任,是為家人與社會創造價值的方式。唯有把金錢當工具、讓它為你工作,才能獲得真正的財富與尊嚴,實現對家庭與人生的承諾與價值。
你手中多一分錢,就多加了一分決定自己未來命運力量。讓金錢成為你的奴隸,不要成為金錢的奴隸。
親愛的約翰:
有許多的悲劇,都是因為驕傲與偏執所造成的,製造貧窮的人亦同。
多年以前,我曾在第五大道浸理會教堂偶遇過一個名叫韓森的年輕人,是個節衣縮食辛苦過日子的小花匠。韓森先生或許把安貧樂道的行為當作是美德,他擺出了一副人格高尚的姿態對我說:「先生,我想我必須與你探討一個問題,金錢是罪惡之源,《聖經》上這麼說。」
在那個瞬間,我馬上了解為什麼韓森先生和財富搭不上邊了,他從自己對《聖經》內容的誤解裡學到偏差的人生啟示,自己還奉為圭臬,我不願這個可憐的小伙子困在自己狹隘的泥淖中無法自拔,我跟他說:「年輕人,我從小就開始接受各種基督教義的教養,並以此當作行為準則,相信你也是這樣的。
但是我的記憶大概比你好,你要記得,在那句話的前面還有一個關鍵詞──喜愛。『喜愛金錢,是萬惡之源。』」
「什麼?」韓森張大了嘴,彷彿能吞下一整條鯨魚的樣子,我真希望他賺錢的胃口也大得像那樣。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說:「是這樣的,年輕人。《聖經》起源於人類的愛和尊嚴,是對全宇宙最高階靈性的崇拜,你能夠大膽引用其內容,甚至把生命交給它。所以,當你引用《聖經》的內容時,你引用的就是真理。『喜愛金錢,是萬惡之源』,正因如此,喜愛金錢是一種崇拜手段而非終極目標,你若沒有手段,沒有辦法就達成目標,簡言之,若只知做個守財奴,那金錢確實是萬惡之源。」
我提醒韓森:「想一想,你若有錢,就能造福家人、親友,建構幸福、快樂的生活,甚至可衍伸到社會上,讓孤苦無依的窮人得到救贖。如此一來,金錢就是幸福泉源。」
我開導他:「你手中多一分錢,就多加了一分決定自己未來命運力量,去賺錢吧!你不該被偏執觀念捆綁住手腳,應該好好利用時間讓自己變有錢,因為有錢你就有力量。紐約是個充滿致富機會之地,你應該賺大錢,而且能賺大錢,請記得,小伙子,雖然你只是塵世間的過客,但一定要讓自己的人生發光發亮。」
我不知道韓森最後是否接受我的開導,如果沒有,我會非常遺憾,他看上去並不笨,而且身體條件也很好。
人人都應該把時間用在讓自己變有錢。當然,我不否認有些東西的價值確實比金錢還高。當我們在看到一座舖滿落葉的墳墓時,難免會感覺到悲傷,因為我們知道有些東西花再多錢也買不到。特別是曾經遭受苦難的人,更有深切的體會,有些東西比黃金更迷人、更尊貴、更神聖。我們都知道,金錢可大幅提升生活諸事的品質。金錢雖非萬能,但在這個世上,很多事情都離不開金錢。
愛情是上帝給予我們最偉大的禮物,然而,擁有大筆金錢的情人能提升愛情的幸福度,金錢這東西就是有這麼偉大的力量。
如果有人說「我不需要金錢」,那等於是說「我不想為我的家人、親朋、社會服務」,這說法聽起來就荒謬至極,但事實上就是這樣。
我相信金錢的偉大力量,我認為每個人都應當努力去賺錢。然而宗教對於金錢的想法帶有強烈的偏見,很多人認為,作為貧窮的上帝子民是至高無上的榮耀。我曾經聽到過有人在教會祈禱時說道,他非常感恩自己是貧窮的上帝子民,我聽到他的話便暗自思索:此人的太太若聽到他這麼說,不知道做何想法,應該會認為自己嫁錯郎了。
我不願再看到這種貧窮的上帝子民,我認為就連上帝自己也不願意。如果一個本來會很富有的人因為窮困而軟弱無能,那他肯定就犯了非常嚴重的錯誤。他非但辜負了自己,也沒有善待家人!
我並不是要以賺錢多寡來衡量人生是否成功,但我們不可否認的,我們可以用金錢的多寡來衡量一個人對我們這個社會所能做的貢獻。你收入越多,貢獻就能越大,想到我已讓許多美國人走上富裕的道路,我就覺得我的人生相當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