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管顧共同創辦人。25歲創業,在高階人才招聘市場深耕十餘年。服務客戶超過400家,版圖橫跨半個亞洲,一半以上是世界500強、台灣50大企業。
隨著COVID-19的疫情發展,全球的職場與人力需求都產生了巨大的改變。居家防疫期間減少外出,雖然對實體通路造成重大打擊,但「另類宅經濟」卻讓電子產品、線上課程或電商通路等產業蓬勃發展,不少美國科技巨頭2020年紛紛大幅擴編,人力市場熱了2年,還一度出現科技業人才荒的情況。
然而到了今年第2季,想要跳槽的求職者卻開始感受到風向不太對了,科技大廠出現「類裁員」,紛紛臨時撤銷新進員工的錄取通知,美國的就業市場究竟發生什麼事?會進而影響台灣嗎?
後疫情時代,美國科技人力需求從火熱到急凍
其實分析原因,大概可歸咎於2點:雖然矽谷的新創產業在疫情期間出現新商機,但營運成功的例子明顯並不多,加上為了抑制通貨膨脹,政府祭出升息,讓投資者轉為卻步,熱錢變少,而這也是造成矽谷的科技人才需求從火熱到急凍的最主要原因。
值得關注的是,美國科技業在全球經濟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在供應鏈問題影響之下,台灣也難免受到影響。
業界透露,台灣科技業之前為了搶人,即便求職者開出超過範圍的薪資,也能跟HR談到滿意的薪資,但好景不常,科技業已悄悄凍結中低階職缺,也傳出較資淺的工程師職位發出offer(聘用通知)之後又抽回,甚至外商公司零星發生到職短短1個月就被裁員的狀況,顯示市場預估變保守,在整體考量之下,先將資淺人力暫緩徵才,預計3個月後這個狀況會更明顯,並往高階職務擴散。
拿到雇主offer又被取消,專家說自保祕方其實很簡單…
雖然目前在台灣「類裁員」的狀況很少見,但若是好不容易面試到理想工作,收到錄取通知卻臨時被放鴿子,那種焦慮、徬徨的心情可想而知,因此對於遇到這種狀況的求職者,我也提供一些預防及自保的方式,希望能供讀者參考。
首先,《勞動基準法》並沒有特別規定勞資雙方一定要簽署書面的雇傭契約,但《民法》第153條第1項規定,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但是因為口頭同意很難認定,為保障雙方權益,資方會以書面或電子郵件的方式提出offer,當求職者回覆接受offer時,雙方便成立雇傭契約。
當資方臨時反悔、取消offer,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1條及第12條規定,是不能任意單方終止契約的,否則會構成違法解雇。只是因為尚未到職就取消聘僱,雙方認定的時間及金額有爭議以及討論空間,真正會去打官司的人並不多,頂多就是進入調解。因此,如果你真的很想爭取該職位,除了拿到offer後盡快回簽,確定契約成立,也要盡量縮短自己的報到時間,避免節外生枝。
另外,謹慎確認即將報到的公司體質是否健全,事前的打聽工作非常重要,而不一樣的公司,對其判斷方式也不同。例如上市上櫃公司的營收狀況、股價等,可以透過網路先查明,若是一般非上市上櫃的中小企業財務狀況,則可向同業諮詢;還有,剛起步的公司,職位被抽回的可能性較高,新創公司可能因為募資沒到位而縮減人力,這些因素都需要列入考慮。
還有一點很重要,判斷自己的職位是否具有不可替代性、是否研發的是公司的核心或主力產品,或是即將進入的是否為新成立的部門,這也是工作機會是否會被臨時收回的關鍵之一。
雖然台灣科技業人力預估在3個月後逐漸進入冷卻狀態,但根據觀察,台灣的傳統產業、民生消費產業及連鎖品牌產業的發展,目前走向逐步回溫的趨勢,進而拉抬相關人力需求。求職者除了把握工作機會之外,也要深入了解該行業雇主所需人才所應具備的能力與經驗,才能成為不可或缺的即戰力。(本文作者為瑞星管理顧問蔣宗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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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_蔣宗芸
瑞星管顧共同創辦人。25歲創業,在高階人才招聘市場深耕十餘年。服務客戶超過400家,版圖橫跨半個亞洲,一半以上是世界500強、台灣50大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