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金人壽總經理林元輝:為什麼你該買一次給付的癌症險

 第一金人壽總經理林元輝:為什麼你該買一次給付的癌症險

台灣人總是聞癌色變,癌症已位居台灣十大死因榜首36年之久,而癌症相關治療技術亦愈發先進多元,但費用也愈見昂貴。以免疫療法為例,一個月花費可能要40萬元以上;使用標靶藥物,若是健保不給付的項目,一個月可能要10萬元~20萬元,甚至更高。

住院型癌症險,較無法轉嫁新式療法相關費用
過去很多人會投保以住院多次給付的癌症險轉嫁罹癌後龐大的治療費用,但這些癌症險的理賠項目,恐不能囊括上面提到的相關療法。因為那些癌症險大多強調,保戶必須「住院」、在醫院進行手術、化療等才會理賠,但免疫療法或標靶藥物,第一次治療可能會住院,觀察副作用等情況,但後續病患狀況穩定後,可能就定改在門診進行,如此一來,買的癌症險就無法啟動理賠了。

因此第一金人壽總經理林元輝建議,買癌症險最好要挑一次給付型的癌症險,如此才能真正轉嫁新式療法產生的治療費用,減輕經濟負擔。也能依自身對治療的想法與需求,靈活運用保險理賠金。

一次給付癌症險,一筆給付讓你防癌更有力
第一金人壽的全欣防癌險與加倍防癌險都是經醫生確診罹癌就一次給付保險金。以加倍防癌險為例,給付內容明確清楚,第二保單年度起,保戶初次罹患保單條款載明的「低侵襲性癌症」,就可先申請一筆「低侵襲性癌症保險金」,之後保單仍為有效;若是之後罹患較嚴重的「侵襲性癌症」之一時,還可以再領一筆「侵襲性癌症保險金」,若是罹患的癌症屬於保單條款所列的「特定癌症」,如胃惡性腫瘤、肝及肝內膽管惡性腫瘤等,就還會再多60%的「特定癌症保險金」,用一次整筆給付的保險金,守護罹患癌症的保戶,以及他所關心的家人。

此外,加倍防癌險還有「無理賠事故保險金」保障內容,被保戶於契約有效期間,每屆滿一保單週年仍生存,且未發生身故、完全失能及罹患癌症等事故,也沒有請領過任何保險金,保戶每年可領到保額0.5%的「無理賠事故保險金」,等於是鼓勵你保持健康、每年都能領到一筆被動收入。

而第一金人壽全欣防癌險與加倍防癌險相似,一樣有低侵襲性癌症保險金、侵襲性癌症保險金與特定癌症保險金,但較不同之處在於,若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75歲,保單週年日仍生存且契約有效,可領到一筆滿期保險金,相當於100%的已繳保費總和,可把這筆錢當作老後的退休生活金,或是其他可能會遇到的醫療或照顧支出,讓生活更穩定安心。

除了做好日常保健、健康生活、運動,降低罹患癌症的發生率,也要提早做好防癌對策,尤其更要選對保單,才能真正做好防護措施,降低對生活及家庭的影響。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