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傷病險」和「重大疾病險」只差一個字,1分鐘看懂,兩者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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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為重大傷病患者長期治療需要,發給重大傷病證明,可免除此病的醫療費用部分負擔。

近年來,有保險公司基於此資格推出「重大傷病險」,與重大疾病險一樣,屬於一次型給付的險種,下面介紹其注意事項。

保障範圍

重大傷病險的保障範圍是根據「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

以2016年1月的健保重大傷病範圍來看,共有30大類,包含癌症、慢性精神病、尿毒症、全身性自體免疫症候群、罕見疾病……等,但依保單條款約定,其中有8大類不賠,多與職業病或先天性相關:

1.遺傳性凝血因子缺乏。
2.先天性新陳代謝異常疾病。
3.心、肺、胃腸、腎臟、神經、骨骼系統等之先天性畸形及染色體異常。
4.先天性免疫不全症。
5.職業病。
6.先天性肌肉萎縮症。
7.外皮之先天畸形。
8.早產兒所引起之神經、肌肉、骨骼、心臟、肺臟等之併發症。

然而健保的重大傷病理賠範圍並非固定不變,因此需注意條款所稱的重大傷病,是否包含「契約訂立時」以及「確診時」健保署所公告的重大傷病範圍,避免因範圍變動而有保障限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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