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癌症險一樣重要!一次看懂,為何你一定要買「重大疾病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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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的重大疾病險,被保人在有效期間內罹患條款中所定義的疾病,即可獲得一筆「一次性」的理賠金;不過,也有些保險公司推出「多重重疾險」是能夠理賠一次以上,不會給付一次就終止契約。由於罹患重大疾病常會影響工作收入,建議一併考量相關的殘廢、重疾豁免條款,或是附加豁免附約,有些條款連壽險主約的保費也可一起豁免唷!

重疾險的優點是能夠自行運用理賠金,不用受限於各式條件,逐項申請。

重疾的定義及除外

基本常見的七項重大疾病為:「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腦中風、慢性腎衰竭、癌症、癱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

醫生判定罹患上述重疾,並不代表就能理賠唷,要注意保單條款中每一項重疾的理賠條件,例如:心肌梗塞必須「同時」具備三個症狀,「典型胸痛」、「最近心電圖異常變化」、「心肌酶之異常增高」,但臨床實務上這三個條件,都可能有患者不會出現該症狀。另外,後面兩者的條件於病發前若沒做健康檢查,或是病發時來不及跑出數據,就無法符合理賠條件。

重疾中的癌症條款則是有四項「除外」(也就是罹患這四項,重疾險可能不賠,需視各家保單條款而定):「第一期何杰金氏病」、「慢性淋巴性白血症」、「原位癌」、「黑色素瘤以外的皮膚癌」,因此重疾的定義及除外條款要注意。

等待期

為了預防帶病投保,重疾險會有所謂的「等待期」,意思是投保後在等待期間內罹患疾病,保險公司是可以不理賠的。目前重疾險的等待期有30天到90天不等,在選擇時可以多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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