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給付大部分的醫療費用,其中一部分為「部分負擔」,需民眾自行給付,不過,避免負擔過重,有些項目設有負擔上限,超過可申請核退。
部分負擔費
1.門診基本部分負擔
依醫院層級及種類不同,定額負擔。例如一般診所,門診部分負擔費為50元;若是到醫學中心急診,檢傷分類第1、2級為450元,第3、4、5級則為550元。
2.門診藥品部分負擔
依藥費的級距不同,定額負擔0~200元。例如藥費在401~500元之間,則要給付80元部分負擔;而藥費最高級距為1,001元,超過皆以部分負擔費200元收取。
3.門診復健(含中醫傷科)部分負擔
指同一療程會持續多次,如復健或中醫治療時,在第二次開始,每次須給付部分負擔50元。
4.住院部分負擔
是依急性或慢性病房,以及住院天數,依比率給付5~30%。例如在急性病房住院30天以內,需給付10%的部分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