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離職,但公司退回我的辭呈不讓我走,怎麼辦?人資專家4點建議

勞雇關係,就像大自然中的冰與火一樣,有時衝突、有時共存,用時事、法令、實際案例來與大家分享、討論,找出一個適合的角度與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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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接表格還要員工自行製作,這還真的有點扯:

其實我個人覺得這間公司有問題的原因是…為什麼員工提出離職,執行長只做口頭的說明?如果有人資的話,一樣回到我前面第一點的內容,一切都是以公司的書面文件做依據來處理,但各位看看執行長寫的內容,這真的讓人看破手腳,一定要記得一件事,交接沒有人手,這不是員工的問題,公司人手不夠那是公司要解決的問題,但這絕不可能是退回員工離職申請的理由與藉口。

多提一點,有些企業會用一些招術,比如說「營造」企業受害的形象,怎麼說呢?他會先行支付員工的薪資,但就會要求員工回來進行交接,再來就是軟硬兼施的讓員工再回來工作…這很常見喔,但別忘了,在勞基法裡面,交接清單與薪資給付其實是企業應該要盡的責任,這個個案中,員工還得自行製作交接表單,這可見企業根本沒有規範,先是讓員工自行制訂,然後用給付薪資為由要求員工回來交接?大家要小心,離職的時候交接的內容遠比薪資來的重要,這個順序要清楚!

四、員工目前的處理方式:

. 發函通知企業方你已盡了交接的責任
. 再者針對企業沒有退保一事,直接發函終止合約關係
. 業者要堅持交接未清,直接申請調解,在委員前面交接

這是我常用的方式,我不是鼓勵員工擺爛,而是此案的企業先是沒有盡責製作該有的離職程序,後是用變相的方式逼迫員工在職,這真的是沒有什麼好講的,所以一切都放在主管機關前面處理即可,通常企業接到調解的通知單…一切都會變得非常簡單!

結語:

各位在面試的時候,不要只是注意你的薪資條件為何,上台與下台都是一樣的重要,怎麼結束契約關係一向都是勞資爭議的重點項目,不要輕忽這個影響喔!

本文獲冰與火的世界授權轉載,原文:網友問題解答專區:我想要離職,但公司退我回我的辭呈,我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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