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一畢業就變「卡奴」,負債250萬》藝人艾力克斯用10個理財觀念翻轉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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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時候在美國,銀行的信用卡是直接寄到家裡的,你只要簽名就可以使用,對年僅21歲的我來說,錢實在來得太容易,我還曾一度同時擁有15張卡。

我經常是拿到卡就出去shopping,買撞球桌、車輪加裝鋁框、音響、電腦、電視等等,名牌奢侈品更是不在話下,加上自恃棒球卡生意持續在做,賺錢對我來說並非難事,而且信用卡還可以分期攤還,花錢都不會皺一下眉頭。剛開始我消費多少都可以當期繳清,但到後來愈來愈會花錢,變成只能分期攤還,在22%的循環利息滾動下,我還自以為聰明的用每張卡初期的低利率代償,轉來轉去,花費卻仍不知收斂,最後搞到無卡可轉,才驚覺情況不對,可以代償的卡愈來愈少、利息愈滾愈大,即使剪掉所有信用卡,循環利息依舊不斷累積,導致我大學畢業後的兩年內,債務就已高達7、8萬美元(當時約新台幣250 萬)!

背負如此高的債務,我更是拚命努力買賣棒球卡,以償還債務,同時還到餐廳打工,但這些都不及銀行利息滾得快。雖然我主動找銀行協商,獲得部分利息緩解,但我捅的婁子畢竟太大了,利息本金一起滾,我的收入遠不及利息滾動的速度,所以仍舊脫離不了卡奴的生活。

打工還錢的日子過了一陣子。1996 年,我來台灣。臨回美國前,有位朋友拉我到當時的滾石ROCK TV 去參加VJ 試鏡,評審有周華健、黎明柔、李宗盛等等,結果我居然脫穎而出!更令人意外的是,薪水每個月有5、6萬台幣,而且ROCK TV不但提供一間40 坪、每月租金3萬元的房子給我住,生活費還可以報公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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