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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傭之子黃坤鍵,36歲攢出上億身價(攝影:楊文財/商業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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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坤鍵小檔案
海禾通商法律事務所高級顧問。曾在工地扛水泥,以第一名考進台大法研所民商法組,畢業後接手的第一個案子,就是2009 年因槍擊而轟動一時的正義國宅都更案。他一邊當律師一邊在補習班教書,靠著身兼數職累積第一桶金,年僅36 歲就在台北市擁有7 間房、台北市跟台中市7 家店面,身價上億元,並因此成為《商業周刊》1383期封面人物。
我26歲開始投資房地產,會投入這一行 ,受母親的影響很深。我家境不好,母親賣過衣服、賣過鞋子,也曾在菜市場賣雞、賣菜,賣過很多東西,我從小就常跟做生意的媽媽聊天,並從中思索一些事情。
母親的啟迪:別買賣「標準化商品」
她說同樣是女裝,常常這裡賣300元、那裡賣290元,無論怎麼賣價差都不大,甚至只會愈來愈低,賣雞賣鴨也是一樣,因此我把這些「訂價無法掌握在自己手裡」的商品定義為「標準化商品」。
其實,像電腦等3C商品也一樣,經常上市沒多久就開始跌價,這種商品無法創造價格,放到過季還得想辦法打消庫存,愈放愈沒價值,不像酒可以愈陳愈香。
20 年前,大約在1995年左右,我母親因緣際會去工地幫人煮飯,認識了工地經理,就拜託工地經理給她機會賣房子。以前她幫工地工人煮飯,一個月薪水才28,000元,但是賣房子卻能賺到300萬。
於是我母親告訴我,房子這種商品跟賣衣服不同,因為房子較難比價:畢竟地點不同、樓層不同、格局不同、坪數不同,自然無法相提並論,好比說三重的房子,要怎麼跟仁愛路比?而母親給我的這些觀念,種下了我日後想要投資房地產的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