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仲介賣房子,簽專任約好還是委託多家好?

說起買房子,你的第一個念頭是什麼?與其被恐懼和貪婪淹沒,不如學會看屋和議價技巧,理性評估。人氣講師邱愛莉分享看屋、議價技巧與理財心法,幫你一步步完成自己的買屋夢想。

2018年新書《小資族大翻身》甫出版即榮登暢銷榜,無私分享8年從20萬滾出資產4000萬的賺錢筆記。

綜合這兩種方式的優缺點,我通常建議有賣房子需求的朋友,除非對某一家仲介的專業和敬業態度有高度信任,否則不要簽專任約。而且,就算簽專任約,也不要超過3個月。3個月後沒賣掉,就改簽「一般約」,開放給其他仲介一起賣。雖然需要管理價格,但資訊來源比較多,不容易被單一仲介誤導。而且,不管簽給幾家仲介,簽了委託之後,記得還是要追蹤後續的廣告和帶看進度,並請他們一有帶看,就要回報。對於簽了委託之後就靜悄悄,也沒有帶看的仲介,委託期到了就不要再續約。與其10家仲介被動地把你的物件廣告掛在官網,不如2-4家仲介主動介紹你的物件給潛在適合的買方。

最後,不管你決定委託給幾家,一定要自己做功課,在委託前心裡就要對行情有個底,再比對仲介提供的行情資料,避免因實價登錄資料取樣不同,而對行情有不同的解讀。

仲介是買賣雙方媒合的重要管道之一,如果合作得宜,就能發揮成功媒合、磋商的效益。你有房子要賣嗎?簽委託前,想想委託的策略吧!

-本文獲「House 123」授權轉載,原文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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