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交屋1年卻遇地震、滲水,可以跟建商要求保固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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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建商買了預售屋,好不容易等到完工交屋,歡天喜地入住還不到一年,竟在連日大雨後,發現水從窗框邊緣滲入室內,該怎麼辦?其實,在預售屋的買賣定型化契約裡有規範,建商最起碼要針對結構體保固15年、固定建材及設備部分保固1年,因此,買方可以依此條文要求建商修繕。

但是,在實務上要如何行使此權利?同樣都是跟建商買,預售屋跟新成屋的保固期都一樣嗎?如果裝潢後有問題,又該找誰處理?以下就預售屋跟新成屋,分別詳談建商的保固責任與買方的權利義務。

預售屋》保固期間內如需修繕,相關費用由建商負擔

買賣預售屋時,建商會提供買賣契約書供雙方簽約,而這份契約書不是建商隨便寫寫就可以,群宜法律事務所協理李季鴻表示,契約書需依據《消費者保護法》所擬定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


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強制規範了建商的保固期限及範圍,保固期限的起算日為「交屋日」,針對結構體部分,建商至少應保固15年,而固定建材及設備部分則至少保固1年(詳見圖1)。

何謂固定建材及設備?李季鴻解釋,依該條文精神,除了結構體,其餘建商交屋時所附的裝潢、標準配備,如馬桶、洗手台等等都視為固定建材及設備,應納入保固範圍內。現在很多建案標榜「買屋送裝潢」,李季鴻強調,即便是附贈的部分也應完好,「消費者沒有義務『收垃圾』。」

此外,該條文保固的範圍包含專有部分及共用部分,璞園建築團隊業務部專案張斐雁說明,若是專有部分出現問題,應由區分所有權人向建商反映,而不是向銷售人員(即市場俗稱的「代銷」)反映。此外若是共用部分,一般則由社區的管理委員會出面與建商協商處理。

向建商反映之後,通常會由建商的售後服務部門負責接洽,並安排專業的師傅到場判斷問題,若確認在保固責任內,接續便會安排施工或修繕時間,將瑕疵處理好。真禾機電總經理、同時也是內政部營建署公寓大廈諮詢種子教師徐源德表示,在修繕時如果有費用產生,且在保固期內,該筆費用就應該由建商全數負擔。

不過要特別注意,如果是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房屋瑕疵,則不在建商的保固責任內。比如若因為地震造成房屋損壞,除非是先天設計上或用料有問題,否則建商沒有義務協助修繕。

但若是「品質保證」的狀況就不一定,李季鴻解釋,假如建商銷售時強調「可抵抗6級地震」,但只發生3級地震,房屋就出現結構上的問題,建商便有義務處理。

此外,實務上有以下2種狀況常衍生糾紛:

狀況1》交屋後,屋主找人裝潢,但入住後卻發現瑕疵

屋主經常看到建商與裝潢公司互踢皮球,不知道究竟該找誰處理?張斐雁建議,如果買方在交屋之前就選定裝潢公司,那麼在與建商點交房屋時,最好可以帶著裝潢公司的人員與建商一起點交,三方共同確認房屋狀況,便於日後釐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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