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離開這女人,我才會有存款」家庭帳目不清導致離婚...家事律師:一個喊賊、一個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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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 財務 爭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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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的錢誰在管理?很多男人把財產交給妻子管理,當作愛妻的表現,但說真的,管理財產不是容易的事,常常管出婚姻衝突,也管出法律爭議。

前陣子有則報導,丈夫婚後都把存摺、印章交給妻子管理並作為家用,前幾年自海外返國取回存摺後,發現存款所剩不多,雙方衝突並衍生離婚及返還財物的訴訟,後來法院認為妻子使用存摺的方法,諸如提領數十萬元做為餽贈自己金飾、股票投資、借款予第三人收取利息、購地建屋等費用,與家庭日常生活開銷顯然不同,已經超過一般夫妻日常代理的範圍,也不是用在家庭生活費用支出,因此判決妻子應返還丈夫600餘萬元,不過全案尚未確定。

這個案例值得深究,因為丈夫交給妻子理財,通常不是只有家用而已,其中還隱含理財,累積家庭財富的概念,這也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原因。簡單說,許多妻子藉此投資房地產或股票,增加家庭財富,確實是婚姻中的日常。因此縱使妻子返還丈夫600餘萬元,但600多萬元得否納入丈夫剩餘財產,並作為夫妻財產分配,恐怕還有得爭。

一個喊賊一個喊冤
說真的,夫妻間管理財產的學問很大。例如丈夫委託妻子理財,這當中可有任何控險機制?如果理財觀點不同,一個偏保守、一個冒險型投資,由誰說了算?利潤或增值的部分又該如何分配?可否要求理財一方提出財務報告,但是否引發不信任的衝突?然而妻子理財,難道只能包賺嗎?賠了,就連婚姻都賠進去嗎?妻子理財也理得很委曲。

報導中的案例很多,記得曾有位男性朋友因工作忙碌,把所有薪資交給妻子管理,再由妻子每月交付零用金給丈夫。一日,丈夫想要買部車,妻子卻告知存款不足,沒法買車,丈夫質疑妻子理財有問題,怎會把十幾年來每月十幾萬薪資,理財理到所剩無幾?丈夫懷疑妻子故意刁難買車,因此要求妻子交出存摺,妻子不肯,丈夫乾脆親自到銀行查帳,赫然發現存款果真只剩數萬元。丈夫大受打擊,取消妻子授權,全數變更印鑑章,讓妻子不得再動用存摺,並要求妻子提出帳冊說明,妻子頗感委曲,洋洋灑灑列出家庭開銷及投資情形,但丈夫不相信也無從查起,卻無法證明自己沒有概括授權妻子使用存摺,只好認賠,離婚收場,他說:「先離開這女人,我才會有存款。」妻子非常痛苦,認為十幾年婚姻不值,竟落得帳目不清的離婚理由收場。

所以把財產交給夫妻一方管理,複雜程度堪稱一門婚姻經濟學,雙方若不把管理範圍及方法說清楚,賺錢時,夫妻自是和樂融融,但賠錢時,恐怕是一個喊賊、一個喊冤,甚至在法律上多了請求返還財產訴訟,刑事則有侵占罪的告訴,這些都不利於婚姻關係的維繫。

本文獲「蘋果日報」授權轉載,原文:芳法論:老婆管錢,安心嗎?(賴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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