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月薪3萬8,嫁給月薪9萬5,算高攀嗎?婚後3年,她終於領悟:錢就是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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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見到張嘉佳,他第一句話就是:「聽說你最近很拚啊。」

我去。這什麼話。

我不是一直都很拚嗎?

好吧,上大學和研究所的時候,我還是個混世魔王哪。那時的同學對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我成天曠課,躺在宿舍床上睡覺,要不然就是在電腦前打遊戲(有段時間我超迷《星海爭霸》)。

研究所畢業那年,離婚又復婚、復婚了又要離婚的父母,真正要分開了。那個夏天,我爸賭足彩輸了很多錢,生意也不順。我媽從老房子搬出來,50多歲的她和70多歲的外婆,住在租來的小房子裡。我每次打電話問她情況,她都說很好,讓我別擔心。

有一次大姨打電話給我,說了媽媽的近況。我才知道我媽在跟我演戲。她簡直是影后啊。我媽在我爸出軌的那十幾年,眼淚早哭乾了,以至於很少有什麼事能激發她的眼淚。大姨說,這段時間,我媽經常哭。

是的,只有我們中國人才懂沒有房子是一種多麼慘烈的感覺。比沒有房子更恐怖的是,你老了還沒有房子。你老了還得和比你更老的老媽一起沒有房子。

大姨說,我媽已經失眠好幾個月了。她甚至不敢出門,怕遇到熟人會問東問西,更怕對方會同情她。我媽那麼好強的人,她最不想要的,就是同情。

我掛了大姨的電話,跟我們報社的編輯說,有啥活兒叫我就行了,我要乖乖寫稿了。

編輯驚呆了,說:「這麼上進,你吃錯藥了?」

然後,我創造了每周寫8~12個版的稿子,每周寫兩三萬字的變態紀錄。

有一次我連續49個小時寫稿,兩天兩夜,坐在電腦前,喝了8杯咖啡,沒有睡過一分鐘,就為了寫一個廣告文案,可以拿到2000塊(註:約台幣9500元)。

我還兼職給幾家雜誌社寫稿,每個月寫幾萬字。那段時間雜誌編輯都愛死我了,因為我太勤奮了。我成了一台寫作機器,周圍朋友都說我想錢想瘋了。是的,我確實想錢想瘋了。我得給我媽買房子。

還好,我媽住在十八線小城市,那時候房價一平方公尺才2000多。我花了大半年,又找朋友借了些錢,給我媽付了首付。

3年前,我第一次拿到劇本費,就給我媽換了棟大房子。

上個月我媽過生日,我給她匯了1萬塊(註:約台幣4萬8千元),我媽說不用了。我說,我對你的感情就應該用錢來表達。我媽特浮誇,在電話那頭笑得花枝亂顫。

讓我媽覺得爽,讓她遇到熟人有吹噓的資本,讓我媽想買什麼就能買什麼,這就是我這麼拚的意義。

有人說:「我這麼努力,就是為了讓自己成功的速度,超過父母老去的速度。」

上周見了一個朋友,廣告狗,狀態嘛,跟我一樣,熬夜太多,眼袋快比眼睛還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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