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傷病險」和「重大疾病險」只差一個字,1分鐘看懂,兩者有何不同?

從愛與關懷的角度出發,重新審視保險,回歸到保障的本質,透過輕鬆的圖文來說明保險,使保險變得好Easy,讓大家能夠做保險的主人。

「保險e聊站」討論區:
http://forum.i835.com.tw

「保險好Easy」臉書專頁:
http://www.facebook.com/i835.com.tw

初次罹患

保單通常限制「初次」罹患重大傷病者,才符合理賠資格,因此,有些「非永久性」的重大傷病證明,即便後來復原了,投保後又罹患重大傷病,仍無法申請重大傷病保險金,即使不同的疾病也一樣。

重大傷病證明

除了重大傷病範圍外,最重要的是向健保署取得「重大傷病證明」。

以癌症來說,需「積極或長期治療」的癌症(注意!依國際疾病分類代碼不含原位癌),才符合重大傷病證明的申請資格,因此,若健保署判定不需長期治療的癌症,就可能無法申請到證明,當然也就無法符合理賠資格。

而有些病狀,像是急性腦血管疾病,雖屬重大傷病範圍內,但發作後一個月內,醫師認定即可免除醫療部分負擔費用。雖無重大傷病證明,但仍可用當次病歷摘要、醫療費用收據替代來申請理賠。

重大傷病險依據重大傷病證明理賠,由於此證明是基於「長期治療需要」,所以如復原狀況良好、輕症、末期的患者,就有可能無法拿到證明而無法獲賠,但好處是保障範圍大且定義明確。

小編提醒,目前的重大傷病險,多數含有滿期金或其他保障項目,如身故、全殘、醫療日額等等,這類的保費都較貴,在預算有限的狀況下,建議以單純理賠重大傷病的商品為優先考量唷。

本文獲「保險e聊站」授權轉載,原文:保障重疾的新選擇?由健保判定理賠的重大傷病險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