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宣布接管朝陽人壽以及標售引發抗爭的新聞讓許多人又開始注意保險公司的財務狀況,其實保險公司被接管、併購的情況時有所聞。像是:
•國華人壽10年前爆發掏空案,五度要求金管會延長接管,最終被全球人壽併購。
•民國104年幸福人壽及國寶人壽在議價過後,被國泰人壽併購。
•民國105年元旦起中國信託人壽與台灣人壽合併。
金管會依市場狀況適時介入,運用安定基金穩定保險市場;並與保險公司溝通,希望保險公司承諾原保戶的權益不受損。那保險市場的監督管理者-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如何評斷插手介入自由市場呢?
目前以「保險資本適足率」來判斷
保險資本適足率 =(自有資本總額/風險資本)× 100%
也就是保險公司確定擁有的資本與風險資本的比率。可以想成,保險公司所擁有的財富(動產、不動產)是風險資本(投資、借貸)的幾倍,風險資本數據實際運算複雜,不是產業內的人士不太容易懂,不過沒關係,可以到保險業公開資訊觀測站看各家保險公司公開數據,MY83在下方也幫大家整理好了:
民國105年起金管會修正為新制
•調整原有級距。
•要求保險公司提供具體的資本適足率。
•未來在保險公司資本適足率低於50%、尚未虧損前,金管會可要求保險公司提出改善方案並強制接管。
新制級距
1.資本適足:大於200%
2.資本不足:150~200%
3.資本顯著不足:50%~150%
4.資本嚴重不足:小於50%(金管會強制介入,保護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