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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強森先生:
顯然,你打算最終都要跟這個幸運的女孩結婚,因為你的問題已經暗示了:無論你現在求婚或以後求婚,預期會得到的淨現值(net present value)都會是正值。
如同詩人馬維爾(Andrew Marvell)曾解釋過的,能夠創造價值的行動,通常應該是早做好過晚做。但馬維爾可能忽略了「實質選擇權理論」(real option theory)[註]的論點—為了得到更多資訊,拖延不做決定可能是值得的。你必須評估這個拖延的成本,以及等待獲得新資訊的價值。
如果你年輕又有耐心,那麼拖延的成本就很小。要是你和女友有那種令人振奮的關係,每天她都能帶給你新的感覺,那麼等待的價值就很大。這就是為什麼大家往往建議年輕人,不要輕易決定結婚。
但另一方面,你已經和這個女孩同居一陣子了。再等一年,也不太可能得到什麼額外的重要資訊。既然如此,你還在等什麼?這種推理方式對我向來很有用。
另外有一點很重要,你必須列入考慮:執行選擇權的機會之窗,未來是有可能忽然關上的,這麼一來,選擇權價值就變成零。求婚前,有時候未必要搞清楚一切必要資訊,否則到了明年情人節,你女友說不定就換了個男朋友了。
所以,在你決定要再等一年之前,恐怕最好先確定她也肯等。
趕時間的,臥底經濟學家
[註]實質選擇權理論:所謂實質選擇權是指將選擇權評價的原理,應用在其他各種非金融選擇權的資產,來評價實質資產的一種方法。傳統的淨現值法(Net Present Value)認為只要投資計畫淨值大於零,就值得執行。但此理論忽略了投資計畫具有未來報酬的不確定性、設廠的不可回復性,以及可以隨意選擇投資時間以等待更好的投資時機等三個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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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約會,該誰付錢?
不要為了如何分配戰利品而起爭執
親愛的臥底經濟學家:我最近出差到紐約,工作在星期六上午結束。我邀女友來紐約會合,共度一個夜晚。我們交往以來,大筆的支出都是分攤,所以我提議,她出自己的機票錢,然後旅館錢兩人分攤。但是她說,因為我公司替我付了機票錢,所以她的機票錢我應該幫忙出一半。我反駁說,如果她認為在紐約度過一個美好夜晚(晚餐和其他費用當然由我出)的效用值得花這個機票錢,她就來;否則,就不必來了。誰是對的呢?――約翰.維格曼,電子郵件